■高振邦指區諾軒大部分時間都將揚聲器對�茈L,而非朝天。資料圖片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去年7月8日西九騷亂蔓延到旺角,時任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在警方防線前涉嫌用「大聲公」擊打一名警員的長盾,及用「大聲公」近距離喊話致一名警司右耳聽力受損。區早前否認兩項襲警罪,案件昨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裁判官最終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控辯雙方今日會作結案陳詞。
「隊埋耳仔度」叫喊
控罪指,區諾軒於當日午夜約零時30分,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員關志豪,另相若時間在彌敦道與咸美頓街交界襲擊警司高振邦。警司高振邦昨日在接受辯方資深大律師盤問時指,事發時區諾軒大部分時間都將揚聲器對�茈L而非朝天。當時現場雖然嘈吵,但不應將揚聲器「隊埋落耳仔度」。辯方則稱區諾軒當時想「引起更高關注」。
為高振邦診斷及撰寫醫療報告的東區醫院副顧問醫生黃宇暉作供,主控官陳文慧欲以專家證人身份傳召他,但辯方以未確立專家身份為由反對,稱專業證人與專家證人有別。黃承認沒有耳鼻喉專業資格,但有家庭醫學專業背景。
黃宇暉指,替高振邦檢查時,發現他在4,000赫茲及2,000赫茲範圍,聽力分別損失30分貝及25分貝,即在相關音頻中,需要以較一般聲浪大才聽到,遂診斷為急性聽力損失,而他是由高振邦口中得知他過往沒有耳部受傷的病歷。對聽力測試結果是否吻合高指被「大聲公」所傷的說法,黃稱不適合評論。
裁判官梁嘉琪最終裁定表證成立,下令雙方須於今天提交書面陳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