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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之言:拉橫幅挑釁記者 料表面證據充分

2020-02-29

香港多名法律界人士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分析,警方已拒絕向當日的遊行集結批出不反對通知書,但黎智英繼續參加更走在前列拉橫幅,相信警方已掌握充分的表面證據,才會採取是次拘捕行動。

針對非法集結控罪的指控,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認為,黎智英在警方不批出不反對通知書的情況下繼續遊行集結,還在遊行隊伍中走得很前,還有拉旗、拉橫幅等行為;對恐嚇記者的控罪,黎智英當時被拍攝到對一名記者有行動和手勢,相信這些都是警方拘捕行動的依據。

馬恩國指出,警方時隔多日才進行行動,相信是要搜證及與律政司去溝通,「疑犯資源充足而且很有背景,警方起訴的證據一定要充足,快是沒有用的。」

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執委會副主席傅健慈指出,黎智英是次被捕合情、合理、合法,而其涉嫌刑恐記者事件案發於2017年,受害人有實時報案追究,警方事隔兩年才採取拘捕和控訴行動,似乎拖了太久,並建議律政司和警察必須增加人手,司法機構亦應設專門法庭審理,以盡快處理手上積壓的案件。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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