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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擊新冠肺炎】自私男「逃疫監」首判坐監

2020-03-31

轉捋{罪問「交罰款是否走得」 官斥罔顧社會安全

特區政府上月8日實施《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規定14天內曾到訪內地人士須強制接受14天隔離檢疫,但一名在港無固定居所的男子本月初涉向入境大堂職員虛報住址,被控一項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資料罪,他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認罪,裁判官直斥其行為自私及白費政府和醫護的努力,後果堪虞,須即時監禁3個月,成為首宗違反檢疫令判監案例。另有兩宗違反強制檢疫令個案,兩名涉案男子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分別判處即時監禁10天及6個星期(見另稿)。特區政府歡迎有關裁決,指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違反強制檢疫令屬刑事罪行,政府對違反檢疫令的人絕不容忍。■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成為本港首宗違反檢疫令而被判監的男被告成見恭介(Sing Kin Kung Kai,31歲),持香港身份證,被控今年3月8日,在深圳灣公路大橋深圳灣口岸港方岸區入境大堂,明知地向在執行規例下的職能的獲授權人員、即一名姓羅的註冊護士,提供虛假的接受檢疫的地址。

上周拒認罪 判囚3個月

被告昨日沒有律師代表,他在庭上認罪後求情稱自己從事外賣工作,已離婚,自19歲起患抑鬱症在青山醫院接受治療,現時仍需服藥。

他又解釋再次出境圖往內地是為了「探契媽個女」,被捕至今已羈押多日,現已知錯,又稱「隔離驉A冇事囉」希望法庭判他守行為,其間被告又突問:「淨係想知,係唔係交罰款就走得?」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則問他為何上次提堂不認罪,至今天才認罪,被告回答是經「深思熟慮後決定認罪」。

蘇官和其中一名法庭書記昨在庭上除戴上口罩外亦戴上透明面罩。蘇官指,被告接受新冠肺炎檢驗結果雖呈陰性,無散播病毒,但病毒有14天潛伏期,「無人能保證檢測前無受感染。」蘇官批評被告「一開始已無打算配合政策,行為自私,罔顧社會安全,白白浪費醫護人員的努力,後果堪虞。」故此決定以4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由於被告上周否認控罪,因而僅可扣減四分一刑期,最終判其入獄3個月。

避入住隔離營「求其」填地址

案情指,被告在本月8日經深圳灣口岸由內地入境本港時,須按上月8日實施的《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即規定14天內曾到訪內地人士須強制接受14天隔離檢疫,被告在填寫強制檢疫表格時,申報自己將在元朗一青年旅館接受14天家居隔離,涉案護士則向其解釋命令內容。

詎料兩日後,被告在深圳灣口岸離境大堂企圖離港往內地時被截停,隨即被送往西貢曹公潭隔離營。經警誡下,被告承認犯罪,又透露自前年底開始住在元朗街頭,回港當日因想避免入住隔離營才在檢疫表格上「求其」填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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