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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庭上「悔疚」 庭外反口

2020-04-25
■在一眾泛暴派同道簇擁下,區諾軒昨日步出法庭後辯稱自己無罪,聲言要上訴。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在一眾泛暴派同道簇擁下,區諾軒昨日步出法庭後辯稱自己無罪,聲言要上訴。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泛暴派骨幹、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去年7月在油麻地阻擋追擊暴徒的警方防線,更以「大聲公」擊打警盾,又以「大聲公」貼近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耳邊叫罵,令高警司聽力受損。區諾軒經審訊被裁定兩項襲警罪成,案件昨日在九龍城法院量刑。區諾軒在上庭前在網上煽動「同道人」到庭盲撐,又稱自己被「政治檢控」云云。但裁判官梁嘉琪在宣判時,接納社服令報告稱區諾軒對自己行為感「悔疚」,考慮他初犯,輕判區諾軒140小時社會服務令。多名政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訪問時均質疑是次判刑過輕,認為律政司應對判刑提出司法覆核,以免有市民特別是年輕人有樣學樣(見另稿)。

■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現年32歲的被告區諾軒,被控2項襲警罪。控罪指,他於去年7月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登打士街及咸美頓街交界,襲擊執行職務的警員關志豪及警司高振邦。本月6日,區諾軒被裁判2項襲警罪名成立。

區諾軒昨晨在出庭前聲稱自己「無罪」,「完全無身體接觸的案件不可能構成襲警」,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並相信市民對他襲警罪成亦會「感到難以置信」。但辯方資深大律師昨日在求情時所引述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時則稱,報告評價正面,感化官建議判處81至160小時社服令,被告亦願意履行社會服務令。

信感化報告 官指初犯輕判

辯方續稱,被告區諾軒當日只為得到警方注意,以履行議員的責任,望可「成為橋樑淡化事件」。雖然被告未能達成目的,但其目標非要傷害警員,警員亦無實際傷害,故被告犯案的出發點及實際行為與一般刑事案件不同,而被告重犯及再犯機會近乎零,且已非立法會議員,經此一役知道使用「大聲公」的限制。

辯方稱,被告已準備到日本修讀博士學位,將在9月開學,希望法庭判處較短的社服令時數,讓被告早日赴日本進修增廣知識,學成回港以不同形式服務香港社會。

裁判官梁嘉琪宣判時表示,參考到被告背景、辯方呈上的求情信、案例、案件性質、本案案情等因素,又引述社服令報告內容指被告會見感化官態度合作,對自己行為感到悔疚,願意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加之被告屬初犯,故接納報告建議的中長度社服令時數,判處區諾軒接受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泛暴派簇擁 區聲言必上訴

判刑後,區諾軒在一眾泛暴派簇擁下在法庭拉起橫額示威,包括涉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被檢控的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社民連吳文遠、黃浩銘,「香港眾志」黃之鋒及周庭等亦現身。區諾軒反口辯稱自己無罪,聲稱會就定罪提出上訴。

此案並非區諾軒面對的唯一案件:他還被控去年8月18日組織及參與非法集結,案件將於5月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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