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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生「受夠了」 再駁戴耀廷謬論

2020-04-25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針對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繼續在facebook發文鼓吹犯法。一批港大法律系畢業生及律師日前以「我們受夠了!」為題發表公開信,狠批戴耀廷累月煽動廣大市民及年輕人「違法達義」、美化暴力、不尊重法律及不遵守法律。昨日,發表公開信者以問答形式,進一步指出戴耀廷言論的荒謬(見表),並希望香港大學法律學院認真檢視戴耀廷是否還適合作為一個老師。「香港政府是大學的最大持份者,持續地養活這類破壞社會的人只會令社會失衡。」

問:戴在4月19日fb帖文中表示,「若一些規則不再受到人民認可和信任,法律規則也不能規範人民行為,執法機構也失去執法正當性,執法者之後也可能違法。」怎麼看待這番言論?

答:由誰去決定這些假設性的條件是否已被觸發?由他本人嗎?由四處放火掉汽油彈破壞公物的暴徒嗎?

問:他作為法學教授,說出這番言論是否合適?是否應該辭職?

答:無論任何人鼓吹別人去犯法都是錯的,戴耀廷要教學生法律但又鼓吹他們違法,這是十分矛盾及不道德的,希望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可認真檢視戴先生是否還適合作為一個老師。

問:戴耀廷稱「不公義的法律就不是法律,人民更有權利違反那些不公義規則的行動」,你怎麼看待他這番言論?

答:是否任何人因為不滿政府就可以任意上街非法集會堵路放汽油彈去達到戴耀廷所謂的公義?從2014年開始,他歇斯底里地消費這個觀念,令越來越多人年紀越來越輕卻蜂擁而出破壞法治,他又何曾為他們負責過?這就是公義?

戴耀廷一方面鼓吹「違法達義」,但一旦有人因違法被捕又要批評控方政治檢控。如果有人明目張膽犯法之後卻可以有特權, 無需承擔任何法律後果,對大部分奉公守法的市民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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