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民陣」去年6月9日發起港島大遊行演變成騷亂,逾二百名黑衣人包圍立法會,有人拆毀圍封的鐵馬並向警方防線投擲雜物。翌日凌晨一名33歲裝修工人與其他人將圍欄推向警方防線被捕,被告早前承認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還柙三星期後昨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早前求情時指被告有酗酒問題,裁判官拒絕緩刑,被告最終被判囚四個月。
男被告吳浩榮,承認於去年6月10日在金鐘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指定示威區參與非法集結。本案原定上周一(13日)判刑,但因被告在還柙期間一度因情緒問題要入院而缺席聆訊,遂押後至昨日判刑。
主任裁判官錢禮判刑時指,暴力程度須視乎群體暴力程度考慮,被告當日將鐵馬推到警方防線前,並令在場的被捕者因而被控非法集結,看不到有理由判處被告緩刑。最終以即時監禁九個月作量刑起點,因認罪可獲三分一刑期扣減,另因應被告的求情內容及沒有案底,再獲扣減刑至監禁四個月。
案情指,「民陣」去年6月9日遊行後,大會宣布所有示威活動結束,但仍有約二百名示威者仍繼續非法聚集在立法會大樓外,並拆下圍封示威區的圍欄。
警方到場設立封鎖線,警告示威者切勿衝擊,但至翌日凌晨示威者未有理會,繼續搬動鐵欄推向警方防線及投擲雜物。警方其後採取行動拘捕多人包括本案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