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要聞 > 正文

特首有權延選舉 現議員續履職務

2020-07-25
■曾鈺成指政府應押後立法會選舉起碼一年,以專心抗疫。 資料圖片■曾鈺成指政府應押後立法會選舉起碼一年,以專心抗疫。 資料圖片

立法會選舉將於9月6日舉行,但香港新冠疫情無止息的跡象。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昨日在網上節目建議,根據《立法會條例》第4條,立法會任期開始由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故特區政府有法律理據,應當機立斷押後立法會選舉起碼一年,以專心抗疫、消除因舉行投票而傳播病毒的風險,同時亦能配合立法周期。

曾鈺成:不延期恐再爆疫

曾鈺成表示,年初新冠疫情爆發時,大家猜想夏天可能會好轉,但事實是大家大跌眼鏡。他續說,現距離9月6日的立法會選舉只剩約6星期,抗疫專家都不敢說屆時疫情能消退,如果在這樣的疫情下要堅持選舉,他質疑幾百個投票站不能做足防疫措施,讓人人都有足夠社交距離,一有病徵就不能入票站等,「老實講,以我們選舉管理委員會的辦事能力和辦事態度,你有無信心?我就沒有了。」

他續說,政府若一邊叫市民留在家中抗疫,一邊又叫市民出門投票,「排大半個鐘隊」,如果當中有票站成為傳播病毒的中心,政府亦負不起責任。

面對嚴峻疫情,曾鈺成認為,現時沒有其他選擇,只能押後選舉,並提出有關的法律依據,指《立法會條例》第44條列明︰「如在換屆選舉舉行前,行政長官認為該項選舉相當可能受騷亂或公開暴力或任何危害公眾健康或安全的事故妨礙、干擾、破壞或嚴重影響,則行政長官可藉命令指示將該項選舉押後。」

配合立法周期宜押後一年

曾鈺成解釋,最少要押後一年,是因為有別於法例已訂明何時選舉、何時任期開始的區議會,《立法會條例》中並無類似的規定,反而第4條訂明由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決定新一屆立法會任期何時開始。只要政府能按第6條所指明,在新一屆任期開始前的15天至60天內舉行選舉就可。雖然理論上亦可將選舉定在明年3月或其他時間,但曾鈺成認為,為配合立法周期,應押後一年。

至於現任議員能否因此延長任期,曾鈺成認為,基本法寫明立法會議員任期是4年,所以今年9月30日任期一定要結束。不過,《立法會條例》第11條列明,在立法會任期完結後、在指明舉行換屆選舉的日期之前,立法會主席可應特首要求,召開立法會緊急會議,而剛完結的任期內的議員可繼續以立法會議員身份出席,所以要有立法工作時,特首亦可藉要求開緊急會議處理。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