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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何君堯議辦 建築工等坐監

2020-08-11
■一名建築工人承認去年7月22日刑毀位於荃灣荃豐中心何君堯議員辦事處,還柙至本月底判刑。圖為案發當日,有黑衣人抬起商場金屬流動欄柵擊向辦事處玻璃大肆破壞。 資料圖片■一名建築工人承認去年7月22日刑毀位於荃灣荃豐中心何君堯議員辦事處,還柙至本月底判刑。圖為案發當日,有黑衣人抬起商場金屬流動欄柵擊向辦事處玻璃大肆破壞。 資料圖片

認罪還柙候懲 官指辦事處損毀嚴重判囚難免

去年7月22日,黑暴分子破壞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位於荃灣荃豐中心的辦事處,一名男學生及建築工人被控刑事毀壞,建築工人昨在沙田裁判法院認罪,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明言判處監禁是無可避免,將案件押後至8月24日,待索取被告兩份精神科報告後判刑,被告須還柙候判。另一名男學生早前認罪,溫官考慮到破壞非由被告一人造成,被告亦有悔意,認為法庭必須協助青少年改過自新,判處男學生接受12個月感化。■香港文匯報記者 葛婷

兩名被告分別是18歲加拿大籍男學生朱沛恆及32歲建築工人陳柏爾,他們被控於去年7月22日,在荃豐中心損壞屬於何君堯議員辦事處的玻璃牆。

男學生認罪願賠償判感化

溫官稱案件有一定嚴重性,造成頗嚴重的財產損壞,但相信首被告朱沛恆只是一時衝動犯案,事發期間受社會氣氛及社會運動影響,破壞非由他一人造成,事後賠償5萬元。

溫官認為被告有悔意,法庭必須協助犯罪的青少年改過自新,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被告接受12個月感化令。

第二被告陳柏爾沒有委派律師代表,他在庭上為自己求情,強調自己是一時衝動犯案,當時是最後到達已遭破壞的案發現場,向辦事處拋擲金屬座等只為發洩情緒,自覺當時「好唔理智」。控方提出被告向事主賠償5萬元,陳表示正領取綜援,或需分期償還,被溫官提醒只有在判刑前賠償才會接納成為減刑因素。

溫官認為,涉案辦事處損毀嚴重,而被告已成年,必然判處監禁式刑罰。鑑於被告每月須向精神科覆診,決定把案件押後至8月24日,待索取被告的精神科報告後判刑,被告還柙小欖治療中心待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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