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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應藏士巴拿遊行 官明言考慮判囚

2020-08-1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今年元旦「民陣」發起非法遊行及觸發黑暴肆虐。警員在灣仔截查一名青年搜出兩支士巴拿,控以管有工具意圖作非法用途罪;被告不認罪及受審,聲稱遭警方威嚇才承認士巴拿是用作拆鐵欄,又辯稱攜帶士巴拿打算往港島的單車舖修理單車等,但全部不獲裁判官信納,昨日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明言會考慮監禁式刑罰,因被告早前交通意外撞斷四條肋骨,決定押後至本月25日判刑,其間准被告繼續保釋。

男被告許翹灝(20歲),案發時任職侍應。控罪指他於今年1月1日在灣仔告士打道80號外管有兩支士巴拿。早前被告在審訊中辯稱,警員曾多次威嚇他如不認罪便「捉你入黑房雞姦完再打」,他在驚慌「六神無主」下,承認涉案士巴拿是準備拆鐵欄堵路。不過,裁判官崔美霞分析指,若被告真的因威嚇而感到害怕,理應完全配合警方,在進行首次書面記錄時便作出招認,而非在警誡會面中偶爾行使緘默權,不回答部分問題,認為警員是誠實可靠的證人,而被告作供矛盾,裁定其是自願招認。

至於被告辯稱案發當日是打算往港島的單車舖修理單車,為了確保螺絲帽的尺寸,故帶備涉案的士巴拿。但崔官質疑,被告居於大埔,卻特意到位於港島的單車維修舖配螺絲帽,事前亦無致電店舖確認營業時間,實在有違常理。另被告被警員截停時一度解釋正往上班途中,但事後警員發現被告指稱的工作地點沒有營業,對其無事先向公司查詢是否需要上班,而自動去上班並不合理。

辯方求情時指,上月被告踩單車時與小巴相撞折斷四條肋骨,現時仍需覆診,希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刑罰。但崔官指案件嚴重,質疑社會服務令是否足以反映嚴重性,明言會考慮監禁式刑罰,但考慮到被告的身體狀況及人道理由,決定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才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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