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
■富時羅素宣布將中國國債納入其旗艦產品富時世界國債指數(WGBI),料將於2021年10月生效,分12個月分批納入
■中國外匯交易中心落實完善債券通渠道資金匯兌和外匯風險管理有關安排,債券通投資者自行或通過香港結算行向交易中心備案後,可作為客戶與香港結算行直接交易
■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試運行境外投資者直接交易服務
2020年2月
■摩根大通正式將中國國債加入旗艦指數,分10個月納入
2020年1月
■放開外商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加入地方政府債券承銷團的資格限制
2019年9月
■取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投資額度限制,境外資金購買中國股票和債券將不再需要獲取額度
■德銀(中國)和法巴(中國)成為首批外資銀行A類主承銷商
2019年4月
■彭博-巴克萊全球綜合指數納入中國國債和政策性銀行債券,在20個月內分步完成;被完全納入全球綜合指數後,人民幣計價的中國債券將成為繼美元、歐元、日圓之後的第四大計價貨幣債券
2019年1月
■標普成為首個在內地開展債券評級業務的境外評級機構
2018年11月
■財政部稱對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市利息收入暫免徵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
2017年7月
■「債券通」正式上線運行,境外投資者可經由香港與內地基礎設施機構之間在交易、託管、結算等方面互聯互通的機制安排,在不改變業務習慣的基礎上通過香港投資於內地銀行間債市
2016年2月
■人民銀行允許包括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他資產管理機構等在內的境外各類金融機構作為中長期投資者投資銀行間債市
2010年8月
■人民銀行允許境外央行、港澳人民幣清算行、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境外參加行等三類機構參與銀行間債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