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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界質疑司法機構雙標

2020-10-0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司法機構昨日公布首批被投訴司法人員個案的調查結果,其中多宗涉及對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俊堯的投訴,總裁判官蘇惠德裁定8宗案件投訴中有6宗不成立, 其餘2宗則因律政司正覆核刑期有待跟進。一直關注事件的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對司法機構的回應感到失望,質疑處理投訴是否用同一把尺。

葛珮帆:是否用同一把尺

對於今次裁決結果,葛珮帆坦言感到失望,形容「公道自在人心」。她表示,當日接獲市民大量的投訴,指何俊堯處理多宗涉及修例風波案件的立場偏頗、裁決不公,故去信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要求嚴肅跟進,使公義彰顯人前,並維護司法機構的尊嚴及公信力。昨日知悉裁決結果時,很多市民的反應為「已經預了」,因為現時的投訴機制,令人感到自己人查自己人,官官相衛,難以令公眾信服,質疑處理投訴是否用同一把尺。

周浩鼎:憂增更多偏頗個案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表示,是次回應反映司法機構對處理法官的投訴有一套標準, 但何俊堯在審理一宗案件時,斥警方證人「大話R大話」,等於指控證人作假證供,令人憂慮先例訂下了,將衍生更多類似個案,讓其他裁判官輕率對待警方的證人,或偏頗回應警方證人,對警方的聲譽造成嚴重打擊。

周浩鼎又指,司法機構要以律政司不作上訴、覆檢做結論背書,令人感到詫異。律政司把關不力已是問題所在,司法機構竟以律政司有問題的決定當作結論,更令人摸不蚗Y腦,冀司法機構重新考慮設立量刑委員會及監察司法委員會的建議。

傅健慈:自己人查自己人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何俊堯是總裁判官的直接下屬,彼此有緊密的工作關係,但總裁判官沒有避席,反而直接處理大量投訴何官的調查是不恰當,可算是「自己人查自己人」,根本存在「利益衝突」的問題,更不是一個「獨立、公平、公正」的調查,今次處理的方法未能令公眾信服,令人質疑不是用同一把尺處理投訴,司法機構處理投訴法官的機制形同虛設。促特區政府成立「司法監督和量刑委員會」,挽回公眾信心。

黃國恩:措施未回應投訴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表示,作為法律界人士及一個普通市民,當然歡迎增加處理投訴的透明度,避免黑箱作業,但有關措施未能回應包括市民對法官裁決時出現偏頗或存有明顯政治立場的投訴,令大憧摩鄎H服。而律政司亦應做好把關工作,對被投訴的法官暫停審判相關案件,並成立由高級法官組成的處理投訴委員會處理投訴,完善處罰機制,避免司法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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