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美蓄奴史 廢除需修憲
美國總統大選採取選舉人團制度,由各州選民先選出該州的選舉人,再由選舉人根據當地的普選票結果,代表該州投票選出總統。在這種間接選舉制度下,即使一名候選人在全國範圍取得較多普選票,亦非必然當選總統。美國在立國之初便採用選舉人團制度,除考慮到實際地理環境,亦與蓄奴歷史有關,近年美國社會內亦不乏呼聲要求廢除選舉人團制度。
什麼是選舉人團?
「選舉人團」顧名思義就是一群選舉人,他們由一般選民選出,通常在大選日後數周,便履行投票選出總統和副總統的職責。美國目前共有538個選舉人席位,由各州份及首都哥倫比亞特區根據區內人口比例來劃分,州內有多少名國會議員,便有多少名選舉人,故人口最多的加州便有最多選舉人。總統候選人需取得過半選舉人票、即最少270張,才能當選總統,一旦沒有候選人過半,便會交由眾議院投票選出總統。
選舉人如何投票?
大部分州份的選舉人投票時,都依從「勝者全得」制,即候選人在該州內取得最多普選票,便會拿下該州所有選舉人票,例如一名候選人在得州取得50.1%普選票,便可取得該州全數38張選舉人票,因此「搖擺州份」便成為歷年來各候選人拉票的重點戰場,而非尋求在全國吸納選民支持。目前只有內布拉斯加州及緬因州並非採取「勝者全得」制,而是按照各候選人所得的普選票比例來劃分選舉人票。
選舉人須按照普選票結果投票?
美國憲法中沒有明文規定選舉人須依照普選票結果投票,大部分州法律則有相關規定,而實際上歷來絕大部分選舉人都會尊重普選票結果。若有選舉人違背普選票結果,便會被稱為「失信選舉人」,上屆大選曾出現7名「失信選舉人」,不過不影響最終結果;事件導致最高法院在今年7月裁定,各州可要求選舉人依照普選票結果投票。
贏普選票但輸大選?
上屆大選便是「贏普選票輸大選」的經典一例,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希拉里贏對手特朗普280萬普選票,但只取得227張選舉人票,不敵特朗普。而在2000年大選中,共和黨候選人布什落後民主黨對手戈爾50萬票,不過布什取得271張選舉人票,最終險勝。
為何選用選舉人團制度?
美國在1787年起草憲法之時便採用選舉人團制度,主要目的是保留各州份的權力,即使人口較少的州份,亦可透過制度增加在選舉中的影響力。而南方州份的人口中有大量奴隸,即使他們無權投票,亦會納入人口普查的數字內,由於人口愈多便有愈多選舉人票,制度變相增加南方奴隸主的影響力。
有廢除制度呼聲?
美國社會一直有聲音要求廢除選舉人團制度,不過由於涉及修憲,一直未能實現。特朗普雖然借助選舉人團制度勝出上屆大選,不過在2012年民主黨總統奧巴馬成功連任時,特朗普亦曾批評選舉人團制度。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