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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會計師冀「十四五」允設獨資公司

2020-11-10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五中全會提出「建立現代財稅金融體制,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香港永安會計師事務所董事長梁永安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在內地拓展業務已有十多年,但由於政策原因,港資會計師業務難以獲得突破,期望在「十四五」規劃中允許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在內地成立獨資公司,並放寬港資成立內地香港會計師事務所的要求。

與內地業界合資不容易

梁永安指,因「十三五」規劃中並未提及放寬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在內地的發展,所以其會計師事務所五年來在內地並未有較大的發展。按現時規定,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可以在內地開設代表辦事處,但不能經營業務,卻仍須按開支金額繳納稅金。因此其會計師事務所未成立代表辦事處,只是以財務顧問和諮詢公司開展業務。不過他強調,雖然發展受到限制,惟近五年來公司內地業務每年有一至兩成增長,在上海和深圳公司的員工增加約一成左右。

他說,儘管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可與當地同行合作,成立合資會計師事務所,但其中也會產生很多問題,包括兩地的歷史、文化、教育、思維等差異,股權的分配,董事局成員組成,行政、人力資源和財政等話語權,以及合資公司名稱等等。加上其間花在談判上的時間十分漫長,難有信心會找到適合的合作夥伴。早在十多年前他和上海本地數個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商談合作,最後都未能成功,此後未再有重新考慮在內地尋找合作夥伴。也因此,不少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在內地是以諮詢公司註冊去發展業務,在大廈大堂內看到的是諮詢公司登記的牌子,上到辦公室才顯示它是一家香港會計師事務所,令公司業務在內地的發展多年來都受到了限制。

梁永安期望,「十四五」規劃中能夠對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業務北上發展有所放寬:希望香港會計師事務所能在中國內地成立獨資公司。他說,為避免內地會計師事務所擔心競爭的問題,在發牌上可限制香港會計師事務所不能做內地公司審計業務。因為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內地公司及其項目可以到香港融資和上市,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在內地的公司可以擔當其中重要的中介人和專業會計師角色。

冀內地准入條件看齊香港

另外,希望放寬在內地成立香港會計師事務所的要求。「在香港,成立一家會計師事務所並不需要先簽租約,要聘用多少員工等要求,更未有資本金的規定,希望在內地成立的香港會計師事務所也不需要有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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