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證監會昨日就有關為港股引入投資者識別制度(又稱「實名制」)的建議,展開為期3個月諮詢。有關建議制度預期最早於2022年實施。根據建議的投資者識別制度,持牌法團及註冊機構必須向數據資料庫提交客戶的名稱及身份證明文件的資料,這將有助證監會識別發出證券交易指令的投資者的身份。
歐達禮:提高投資者信心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昨指,有效和及時的市場監察,是維護香港證券市場廉潔穩健的關鍵所在。他認為,建議的投資者識別措施將令本港的市場監察更加穩固,並能提高投資者的信心,這對香港作為領先國際金融中心的發展,至關重要。
建議的規定將在交易層面上,適用於在聯交所上市或買賣的證券的自動對盤交易指令,以及須向聯交所匯報的非自動對盤證券交易。證監亦建議為聯交所上市的普通股及房地產投資信託的場外證券交易,另外引入一個證券交易匯報制度。
目前,聯交所使用的交易系統只能取得關於交易所參與者的資料,而非下單客戶的身份資料。根據建議的制度,每項自動對盤證券交易指令及須向聯交所匯報的非自動對盤證券交易將須輸入每名客戶獨有的券商客戶編碼。這讓證監會在有需要時,能夠將交易指令或交易與儲存在數據資料庫的客戶身份資料及券商客戶編碼進行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