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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碼平台興起 「自僱」「受僱」難分

2020-12-14
■鄧先生。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鄧先生。香港文匯報記者 攝

「搶單接」速送達工時長 受傷自費求醫因自僱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唐文)疫情改變港人的生活,許多市民原本偏愛堂食,為避疫減少外出,轉而叫外賣。送外賣這存在已久的職業,亦在數碼平台的加持下,產生了大量新從業者。一項獨立調查顯示,今年4月至6月的疫情高峰期,外送服務提供約4.8萬個職位,但大部分外賣員是自僱人士,缺乏勞工保險等保障。有工會認為,政府應幫助業界釐清自僱關係的標準,在清晰的標準下才能談論保障。亦有保險界人士表示,面對新興行業,政府毋須「伸手過長」,應由自由市場先發揮調節作用,工作風險較高的外賣員至少可自行購買意外保險作為保障。

獨立專家機構凱投宏觀(Capital Economics)於10月公布一項報告顯示,今年首季餐飲業在香港提供30萬個職位,其中31%的餐飲從業員是因餐廳提供外送服務得以繼續工作。報告估計,在4月至6月的疫情高峰期,外送服務保障香港約4.8萬個職位,外送服務亦貢獻約80億元收益。

雖然外賣行業成長迅速,但從業者的勞工福利保障卻沒有跟上步伐。港九飲食業職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李卓燊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送外賣在香港存在已久,前些年一般是食肆員工兼顧送外賣,亦有自僱人士包辦區內幾間食肆的送餐服務。今年疫情爆發後,數碼外賣平台崛起,「不僅是香港,內地外賣小哥的苦況亦引起廣泛討論。」

工作受制平台 未符「自僱」定義

李卓燊指出,目前外賣員的僱傭關係存在爭議,外賣員的工作基本受制於平台,未符合「自僱人士」的定義,「外賣員不是完全自主,要跟隨平台要求送餐,某程度形同受僱。」他認為,釐定「自僱」需視乎從業員有無運營生意的自主權、話事權,「如果以上皆無,以自僱、合作形容該種關係,顯然不合適。」

他續指,自僱人士服務的平台如出現欠薪問題,他們不能透過勞工渠道申訴,而是要訴諸小額錢債申索,打官司對於勢孤力弱的個人非常不利。不少發達國家正在開始為自僱形式的工人提供保障,部分已在合約層面作出監管。他認為,香港政府亦應研究彌補這方面的法律空缺,「第一步必須釐清誰是自僱人士,之後再談他們的福利保障。」

今年10月28日立法會會議,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曾向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提出質詢,指外賣平台的工作者欠缺僱員權益及福利。羅致光回應表示,政府目前未有計劃擴大《僱傭條例》適用範圍至涵蓋自僱人士。

保險界:應由自由市場調節

香港保險中介行業協會會長關億信表示,現階段不贊成政府對自僱關係進行干預。他指出,每一種行業形態都是潛在供需關係的平衡,是自由市場的導向結果。僱主如果為他們購買一般的勞工保險,保費會很貴,故採用自僱形式聘請他們。這種做法雖屬轉移風險,但無可厚非,因為自僱者如不滿有關條款,大可不接受合約。

他說:「香港係一個商業社會,大家都是自由人,講合約。有齯H就喜歡當打工仔,準時返工放工;另一齯H就鍾意自己做老闆,自主時間自行承擔風險。」舉例的士司機,多年來都是以自僱形式與車主合作,並未見過多爭議。工作風險較高的電單車及單車外賣員,至少可自行購買意外保險及醫療保險等作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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