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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擔保人助肥黎保釋 CY質疑有「政治關係」

2020-12-25
■根據梁振英提供的圖片,吳明德過往多次發表針對國家的不實言論。 梁振英fb截圖■根據梁振英提供的圖片,吳明德過往多次發表針對國家的不實言論。 梁振英fb截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先後被控欺詐罪及香港國安法中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前日獲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李運騰批准保釋申請,條件包括現金1,000萬元另加人事擔保。據傳媒報道,3名人事擔保人為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及香港浸會大學客席教授吳明德。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日前在facebook貼文質疑這些人與黎智英有「政治關係」,並質問道:「國家安全案件可以接受這些人提供擔保嗎?」

梁振英在fb上載多張圖片,發現吳明德過往多次發表針對國家的不實言論,包括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聲稱:「世嬰洶丹@4,000萬(元)『出場費』,配合中共大外宣隱瞞疫情,拖累全球損失21萬億(元)。」

翻查資料,與黎智英同屬「禍港四人幫」的何俊仁,於2006年至2011年期間擔任民主黨主席期間,有密件揭發民主黨收受黎智英的巨額「捐款」,令人質疑他們背後存在利益輸送。

2011年,網上分享軟件Foxy流出密件,該批密件中除了有黎智英向民主黨捐款的單據,還有一份有關黎智英2011年開支計劃的文件,其中更列出民主黨過去5年接受黎智英超過1,300萬元的「政治獻金」。

2014年違法「佔中」爆發前夕,有自稱「壹傳媒股民」的人於網上披露黎智英在2012年至2014年期間,透過助手Mark Simon向9個攬炒派政治組織及14人提供共4,080萬元秘密捐款,其中民主黨收取1,000萬元。何俊仁當時回應傳媒追問時則稱,該黨從不公開捐款人的金額及來源。

據了解,前日第三位為黎智英作人事擔保的人應為退休主教陳日君,但他得悉需提交10萬元人事擔保金後表示不願意繳交,其後才臨時改由陳沛敏擔任人事擔保人。根據2011年Foxy流出的密件,陳日君亦於2005年至2010年間共收受黎智英2,000萬元的「捐款」。

「保釋黎就是承擔潛逃風險」

同日,針對何俊仁昨日在電台節目上聲稱,「目前該案僅處於指控階段,連案件情節亦沒有,法理上不應長時間羈留(黎智英)。」「困住起(騿^入面唔琚A咩叫無罪假定呢?」梁振英再發文道:「香港所有的刑事案都是無罪推定,為什麼不是所有被告人都可以保釋?法官昨日(23日)要扣起黎智英的護照,說明法官判定黎有循合法途徑出境後『流亡』、打『國際線』的可能。」他又揶揄:「保釋黎智英,就是承擔黎智英潛逃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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