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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第二上市制度 吸在美中資股回歸

2021-02-25
●陳茂波透露,港交所會檢視整體第二上市制度。圖為京東去年6月在港第二上市。 資料圖片●陳茂波透露,港交所會檢視整體第二上市制度。圖為京東去年6月在港第二上市。 資料圖片

擬擴至大中華同股同權傳統公司

財政預算案提及,港交所(0388)會檢視整體第二上市制度,包括非同股不同權架構的大中華公司是否需要屬創新科技公司,才能透過新設立的渠道在港作第二上市。就此,有分析認為長遠可鼓勵更多在美國上市的中資公司回港上市,不過作第二上市的門檻和規範就需要相應提升,以保障投資者。 ●香港文匯報記者 殷考玲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昨天在預算案中指出,受惠香港2018年修訂上市制度的努力,港股市場在吸引新經濟股上市方面已漸見成效。新上市制度實施至今已有43間公司循該制度在港上市,合共集資超過4,200億元,佔期內首次公開招股集資額約四成,總市值更超過11萬億元,佔香港股市總市值約四分之一,包括10間「中概股」回歸作第二上市,以及31間未有收入或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

他透露,港交所會檢視整體第二上市制度,包括非同股不同權架構的大中華公司是否需要屬創新科技公司,才能透過新設立的渠道在港作第二上市,以及它們相應的市值要求。港交所會在稍後諮詢市場。

去年港IPO額4002億全球第二

港交所數據則顯示,本港2020年集資市場表現出色,集資額位列全球第二,全年新上市公司達154家,共集資4,002億元,較2019年增加27%,是2010年以來最高的單一年度集資額,其中64%來自50家新經濟公司,包括22家根據新上市制度上市的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生物科技公司及/或第二上市公司,其新股集資額共計1,649億元,高於2019年根據新上市制度上市的10家公司合共集資1,173億元。

自2018年推行新上市制度後,香港在兩年內已成為全球第二大的生物科技公司集資中心。2020年港交所也迎來了多隻全球最大型的新股,包括在6月上市的京東(9618)及網易(9999)(兩者均為第二上市),集資額分別達350億元及240億元。

現對第二上市設有三個門檻

根據相關規定,港交所目前對第二上市設定了企業類型、市值、營收等三個門檻,其中合資格發行人必須是符合「創新產業」範疇的公司;上市時的市值至少400億港元,或上市時的市值至少100億港元及最近一個經審計會計年度的收益至少10億港元。但由於「創新產業」的概念相對模糊,港交所亦指「創新」會隨茯鴔煄B市場及行業發展而有變。

時富金融優越投資服務部顧問黎永良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政府擬放寬非創新科技公司以非同股不同權架構來港作第二上市,有利部分在美國上市的中資公司回流香港,因為現時該些公司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甚至乎有可能被取消上市地位,政府此建議可鼓勵在美中資公司回港,例如是從事工業業務的中資公司,長遠起到鼓勵作用。

業界籲增加規範保障投資者

投資基金公會行政總裁黃王慈明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鼓勵更多不同種類的公司來港是好事,投資者可以有更多選擇,不過她稱目前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赴港第二上市可享有多項自動及有條件的豁免,例如豁免遵守多項於香港聯交所主要上市的持續責任等,如今政府有意將非同股不同權架構擴展到非創新公司,她認為在上市門檻上和可豁免的條件上有需要更為清晰及嚴謹,因為隨虓U來愈多公司來港作第二上市,相應的規範也需要有所增加,才能保障到投資者。

中銀香港副董事長兼總裁孫煜認為,金融業作為香港的優勢產業,是實體經濟的重要支撐。香港應利用其區位優勢以及「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加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更好發揮其國際金融中心的角色。(另有預算案股市新聞刊B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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