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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料法庭拒絕保釋

2021-03-0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書蘭)47名攬炒派「初選」的組織者及參與者涉嫌干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昨日被警方落案起訴,並通宵扣留,今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多名法律界人士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香港國安法案件不被保釋是通則,而攬炒派昨日已煽動公眾到法院外「支持」被告提堂,相信法院會考慮有關情況,評估有關保釋申請。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陳曼琪表示,香港國安法令香港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有效實施。香港是法治社會,每個人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定責任,不能危害國家安全及政權安全,更須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她支持法庭嚴格遵守屬全國性法律的香港國安法。

指批准保釋屬例外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早前終審法院就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二條作出解釋,指出在國安法案件不被保釋是通則,批准保釋則屬例外情況,保釋條件相當高,必須讓法官認為被告在保釋期間不會干犯香港國安法。若被告有可能在保釋期犯罪,則不應保釋。

他並指,47名被告昨日被通宵扣留,留待今天提堂,攬炒派昨日竟網上號召市民今天到法院外「支持」,明顯煽動公眾情緒,涉嫌在疫情下煽搞非法集結,相信法院會考慮有關情況,評估有關保釋申請。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法學博士陳曉鋒表示,根據早前終審法院就黎智英案的保釋申請上訴裁決,香港國安法案件的保釋門檻相當高,一般情況都不會批出保釋。而香港是法治社會,若有人在香港國安法下,以舉辦「初選」推動攬炒,違背憲制規定要遵循的選舉原則及立法會功能,利用選舉作顛覆國家政權工具,明顯涉嫌違法,相信法庭會依法作出應有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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