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醫生一般分為駐院醫生、副顧問醫生、顧問醫生;而在內地,醫生則分為主治醫師、副主任醫師、主任醫師。兩套職稱體系不同,不僅影響了港醫在內地執業時的權限,還會因此而影響所在的科室申請科研課題資助,申報國家、省、市級的重大項目等。
《跨境醫療措施》提出,完善在深執業的港澳醫師壎籵t列高級職稱評審管理制度,簡化職稱評審申報要求,試行告知承諾制,推動在人才認定、崗位聘用、科研立項、學科建設等方面享受同等效力和待遇。開展港澳醫療專業技術人員高級職稱認定試點工作,鼓勵港澳籍人員參加內地醫師資格考試或申請執業資格認定,縮減證明材料。同時,還將參照深圳市相關人才政策,對符合條件的首次在深執業的優秀港澳醫師,按照規定給予生活補貼。
最近,深圳市人社局、深圳市幫楨e已聯合制定方案,在港大深圳醫院試點,為香港醫生認定「正高」(主任醫師)職稱,首批37名香港顧問醫生已成為「主任醫師」。盧寵茂表示,按照內地的要求,像心肺聯合移植這種四級手術,必須是主任醫師才能做,如果一個香港專家沒有這個職稱,來了也做不了。「現在有了職稱認定渠道,相信能吸引更多優秀的香港醫師選擇到深圳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