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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多行不義難逃法網

2021-04-20

楊華勇 湖北省政協常委 香港中華總商會副會長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9名亂港政棍,4月16日被法庭裁定「8·18」、「8·31」非法集結案罪成,同日,黎智英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一案也開庭審理,控方申請新增兩項控罪,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串謀作出一項或一連串傾向並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正在還押中的黎智英,累積9案11罪在身,除了非法集會2 案3 罪已判刑,他仍有7 案8 罪候懲。大家都知道非法集結罪只是「小菜」,「主菜」是其涉及的國安重罪,坐一年監未夠埋單,其中兩宗干犯香港國安法案件,最高可被判終身監禁。

黎智英反中亂港可謂劣跡斑斑,他成為美國反華勢力插手香港、遏制中國的「轉賬機」,不斷為香港反對派和「港獨」勢力提供「金援」,同時利用旗下媒體掩蓋真相、操弄輿論、煽風點火、誤導受眾。黎智英不遺餘力策動、鼓動違法犯罪行為,是非法「佔中」、反修例風波和黑暴「攬炒」等眾多非法活動的支持者、策劃者與組織者。在黎智英的黑手操控下,「黑暴」、「攬炒」、「港獨」橫行香港近一年,搞得整個香港社會不得安寧,把香港人賴以生存的家園推到極為危險的懸崖邊緣。香港國安法出台之後,黎智英反中亂港活動沒有收斂,違反國安法的行為一直處於「持續觸犯」的狀態。可以說,造成香港社會撕裂、發展寸步難行的困局,黎智英是罪魁禍首。

曾狂言「入獄將成人生巔峰」的黎智英,透過律師求情時「開天殺價」,大膽建議法庭判罰款或緩刑,最終兩案皆被判即時監禁,他聞判後立即臉如死灰。黎智英兩年前指揮黑暴呼風喚雨、「為美國而戰」不可一世的氣焰,變成今日垂頭喪氣的階下囚,死有餘辜,最適合用來形容黎智英這種禍國殃民的大漢奸。

美國、英國、歐盟及本港「民陣」等相繼聲言判決不公,更就兩案判刑作出多項「莫須有」的指控。美歐夥代理人對判刑做出毫無事實基礎的攻擊,企圖向香港法院施壓。

中國駐歐盟使團發言人回應歐盟涉港聲明,強調「今日之中國,早已不是西方可以為所欲為的時代。」 律政司發表聲明反駁指,絕對不同意一些政客武斷地指香港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受損,按國際法和不干涉的基本原則,外國政府不應企圖干預香港特區事務。

依法懲處反中亂港分子,為法治正名,為社會除害,體現了公道人心。任何文明社會都不會對黑暴「攬炒」、內外勾結的醜陋行徑袖手旁觀。同踐踏人權的暴徒談人權,跟破壞民主的罪犯談民主,無異於開門揖盜、放虎歸山,香港再也經受不起他們的折騰。

以香港國安法實施後4月15日首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為標誌點,以4月16日黎智英等9名亂港政棍被判刑為轉捩點,再次證明香港國安法是護國安、保港寧的守護神,猶如一把利劍斬向反中亂港分子,加快香港由亂及治,保障香港長治久安,市民安享繁榮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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