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在內地干犯偷越邊境罪的「12逃犯」,其中於今年3月刑滿出獄被內地執法機關移交給香港警方的8人,有4人昨日就其在港所犯罪行再度提堂。3被告張俊富(24歲,公開大學學生)、張銘裕(21歲,無業)及嚴文謙(22歲,IVE 學生),所涉的串謀襲警案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張俊富被修訂控罪為管有爆炸品及無牌管有槍械兩罪,案件將由高等法院審理,法庭將案押後至6月7日進行交付程序。至於被告黃偉然(30歲,機械技工)所涉的製造爆炸品案,則於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案件押後至6月15日以待控方索取轉介區域法院文件。昨日4人未有申請保?,繼續還柙看管。
【法庭簡訊】「12逃犯」案 1人加控管有爆炸品等罪
2021-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