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明其道)特區政府早前檢視10組已規劃作綜合發展區或住宅的私人土地,研究是否適合收回作公營房屋發展。發展局昨日終於宣布動用「尚方寶劍」、即《收回土地條例》,收回3幅分別位於元朗及粉嶺、現劃作住宅及綜合發展區用途的私人土地,作高密度資助房屋發展,連同鄰近約0.35公頃政府土地,料合共可提供1,600伙資助房屋單位。
發展局昨日表示,3幅私人土地約1.23公頃,分別位於粉嶺新運路近黃崗山、元朗十八鄉路近龍田村及元朗元龍街與攸田東路交界,連同鄰近約0.35公頃政府土地,料合共可提供1,600伙資助房屋單位。政府將運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所涉及的私人土地,及根據法定土地收回程序,處理受影響持份者提出的任何反對意見,並會在考慮有關意見後尋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有關收地。
另7組已規劃地 2組不宜作資助屋
發展局表示,政府會盡快完成有關收回土地程序,地政總署昨日已開始為上述3組地塊進行清拆前登記,而由昨日起,地政總署會停止接受涉及上述3組土地的地契修訂和換地的新申請。
至於其餘7組已規劃的土地,其中2組被評估為不適合作高密度資助房屋發展,分別為屯門以河田街、建安街、建榮街和建泰街為界的範圍內,及元朗欖喜路。
發展局解釋,屯門的一組地塊坐落工業區,該土地內及鄰近地區仍有頻繁業務營運,而該地塊的規劃意向為重建作以商業用途為主的發展。由於地區情況沒有改變,若把該地塊用作房屋用途將引致土地使用的兼容性問題。而元朗欖喜路的另一組地塊基於嚴重的地質限制,如將該地塊用作資助房屋發展會對成本效益構成重大影響。
其餘5組地塊,政府現階段並不會收回作資助房屋發展用途,因為其中3組地塊的業權擁有人已提交並積極跟進其地契修訂或換地申請,以期令用地達至現時規劃的發展潛力,地政總署會繼續按既定程序處理相關申請。
另兩組地塊則需要進一步評估發展作資助房屋的成本效益,包括考慮所需的大型清拆及搬遷行動,是否與目前估計所能提供的有限單位數目相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