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立法會於上周順利通過《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並於今日刊憲生效。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日發表網誌表示,這次修例的目的是確保落實「愛國者治港」和保障社會整體利益,有效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構建一套符合香港實際情況、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她重申,根據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和第六十八條規定,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達至普選的目標依然保持不變。
鄭若驊表示,自全國人大常委會在3月30日公布經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後,她與律政司官員跟不同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業界團體和個別人士會面,向他們講解完善選舉制度的安排。對於某些海外政客聲稱修例違背基本法所列明的普選目標,鄭若驊強調,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和第六十八條規定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達至普選的目標依然保持不變。
另外,鄭若驊又指,選舉委員會的兩項新職能分別為產生40名立法會議員及負責提名立法會候選人,通過選舉委員會擴大香港社會均衡有序的政治參與,讓它更具廣泛的代表性,確保社會整體利益受保障,讓「一國兩制」得以全面貫徹落實。至於新設立的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鄭若驊指充分體現「愛國者治港」的原則。
鄭若驊認為,完善選舉制度後,過去在立法會出現的亂象應該不會再發生,議會將可以回復正常運作,讓有志服務社會的人可以客觀理性地參與政策討論,向政府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