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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環暴動案 17歲男生審前認罪候懲

2021-06-08
●前年7月28日,大批暴徒在上環街頭用大量雜物堵塞馬路與警方對峙。 資料圖片●前年7月28日,大批暴徒在上環街頭用大量雜物堵塞馬路與警方對峙。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攬炒派「民間集會團隊」發言人劉鬖J,前年7月28日發起中環遮打花園集會,最終演變成暴動,42人被控暴動等罪分作三案處理,其中兩案共25名被告案件早前審結,最後一案涉及教師及飛機師等17名被告,除兩人棄保潛逃外,15人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當中一名17歲男生審前承認暴動罪,還柙候判。

本案為區域法院案件,但被安排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審理。17名被告中,甄凱盈(22歲)及廖天駿(28歲)早前已棄保潛逃,餘下15名被告依次為陳偉林(21歲,廚師)、陳澤峰(22歲,技工)、布紫晴(24歲,教師)、何躟ㄐ]17歲,學生)、梁志鵬(20歲,學生)、楊位醒(31歲,廚師)、彭雨彤(20歲,學生)、劉耀銓(28歲)、廖頌賢(30歲,飛機師)、陳永琪(28歲,護士)、林皓正(22歲,電工)、廖紫婷(19歲,學生)、李樹樺(21歲,無業)、胡嘉俊(21歲,裝修工)及張雯曦(19歲,無業),他們共同被控一項暴動罪,指於2019年7月28在上環摩利臣街和文華里之間的干諾道中和德輔道中一帶公眾地方,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另外,張雯曦被加控同日同地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一支鐳射筆;以及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罪。

昨日甫開庭,被告何躟ㄘ蚖{一項暴動罪,控方將於今日讀出案情,辯方則指,得悉控方不反對被告繼續擔保至今日,惟法官練錦鴻明言不會容許被告繼續擔保。

其餘14被告不承認暴動罪

另外,被告廖紫婷亦在開審前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另兩罪則不認罪,其餘被告亦不承認暴動罪。

控方開案陳詞指,本案被告俱在文華里被捕,他們當時身穿黑衣或深色衣物,有人攜有金屬鉗、膠索帶、噴漆及護肘護膝等,其中認罪男生攜有一部相機及拍攝了9張暴亂現場的相片。

控方續指,有直接證據證明案中9名被告參與暴亂,而根據其餘6名被告的衣茪峔韋B現場,可斷定他們有共同犯罪計劃或涉嫌教唆他人參與暴動。指如法庭裁定暴動罪名不成立,亦應考慮參與非法集結罪名。

案件今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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