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0-12] 胡適沒有戀愛的婚約 放大圖片
胡適手跡
李遠榮
江冬秀和胡適結合,有一段戲劇性的過程。江冬秀與胡適原是親戚,胡適的姑婆是冬秀的舅母。有一次,江冬秀的母親到績溪旺川胡適的姑婆家裏看出神賽會,恰巧胡適也隨母來到姑婆家中。江母見胡適眉清目秀、聰明伶俐,表示要把冬秀許配給他。
奉母命訂婚
但胡母頗有顧慮,一是因為冬秀比胡適大一歲,績溪俗諺有「男可大十,女不可大一」之說;二是因為冬秀屬虎,屬虎的人據說「八字硬」,尤其「母老虎」更厲害;三是因為江家興旺,胡家已中落,有齊大非偶之慮。
但江母一心想做成這門親事,便托胡適的本家叔叔、在江村教私塾的胡祥鑒做媒。胡祥鑒憑他三寸不爛之舌,百般慫恿,胡母才同意讓他把冬秀的「八字」拿來看看再說。紅紙「八字」送來,經過算命先生的推斷:冬秀命帶宜男,兩人生肖很合,不沖不剋,女大一,不妨礙。胡母又把紅紙「八字」疊好,放進擺在灶神爺面前的竹筒裏。那竹筒裏原先也放了幾個初被選中的女子的「八字」。過了一段時間,家中平安無事,沒有一點不祥之兆,胡母才虔誠地拜過灶神,拿下竹筒搖了搖,然後用筷子夾出一個「八字」。說來也巧,竹筒裏放著眾多姑娘的「八字」,夾出來的偏是江冬秀那一張,真是「天賜良緣」。當時還只有十四歲的胡適與十五歲的江冬秀的終身大事,就這樣在家母之命、媒妁之言、算命先生的瞎謅和灶神爺的保佑下決定了。
封建烙印深
日後,胡適在《嘗試集》中寫了一段詩:
初春冷雨,
中村簫鼓,
有個人來看女婿。
匆匆別後,便輕將愛女相許。
胡適既無力抗爭,也不願違命,因為這件事由母親作主——母親的心,他是萬萬傷不得的。
一九○八年,胡適在第二十四期至二十五期《競業旬報》上寫了一篇題為《婚姻篇》的文章,主張婚姻大事應由父母作主,因為父母最疼愛孩子,最了解孩子。這篇文章,顯示出一個孝子對母親的信任;胡適從他們孤兒寡母生活中感到母性的偉大。為了母親,他認了這門自己並不滿意的包辦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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