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20] 把握發展遠洋漁業時機
■黃容根 立法會漁農界議員
政府聘請顧問公司進行了三年的發展遠洋漁業的可行性研究,雖然指香港發展遠洋漁業是可行的,但報告中提出的建議,業界則不甚贊同。
首先,報告中提出的短期發展建議,是要求漁民將現有船隻改裝,配置常溫或低溫處理系統,再作遠洋作業。但現時香港約有一千五百艘漁船,當中接近九成是木製的,在國際海事法例下,根本不可能進行長途的遠洋作業,而餘下百多艘的鋼殼船,大部分船齡已經達七、八年,距離退役的日子已不遠,若再改裝以適合遠洋作業卻要花上三至五百萬元,比起新造一艘船齡可達十多年的超低溫冷凍船的價格約千多萬元來計,改造舊船並不符合成本效益的。
至於單靠低溫冷藏設施,並不有利於漁船在海裏持續作業,需不時返回基地卸下漁獲,大大影響了可作業的時間。現時的世界趨勢是利用超低溫冷凍設施,利用達零下六十度的超低溫,將漁獲冷凍保鮮,期限更可超越一年,大大方便漁船持續作業。
然而,顧問報告的最大敗筆是完全沒有提及政府的角色。中國內地、台灣及日本等地方漁業發展之所以如此興盛,政府的角色是必不可少的。以台灣為例,政府除了積極與其他國家及國際性的漁業組織商討合作計劃,容許船隻到其他國家的經濟水域作業外,更在個別重要的漁業基地派駐「漁業專員」,專責支援台灣漁民作業上的需要、處理紛爭及就緊急事件作出協助。台灣和日本更有專為漁農業而設的發展銀行,為漁業作出專項貸款。我國更將發展遠洋漁業作為漁業產業結構的重要環節,如成立專門培訓機構,設立優惠貸款及稅收制度,協助漁民轉型。
業界其實最關注是資金不足的問題,建造一艘適合遠洋作業的超低溫冷凍船,每艘需要資本超過一千萬港元,以現時銀行審批貸款的尺度下,漁民根本沒有能力申請到貸款。雖然漁護署有「漁業發展貸款基金」,但現時只有約三千萬元餘額,而申請建造新船發展遠洋捕魚的個案已有十多宗,遠遠不能滿足需求。
根據業界向政府提交的建議書,如果政府肯貸款給漁民投資發展遠洋漁業,預期的回報率高達百分之三十,並估計七年後可以完全償還貸款,比基金規定還款期限的十四年,還低出一半。況且業界借貸紀錄一直良好,拖欠率不足百分之三,遠遠低於其他貸款基金。故此,政府根本不用擔心過多壞帳出現。
另外,遠洋漁業在技術上的要求亦與近岸作業有所不同。近岸作業以捕撈為主,但遠洋捕魚則較多用延繩釣,故此,要培訓漁民轉型,政府亦必須作出適當的協助。此外,在新聞中我們都不時聽到漁民誤闖別國的經濟水域被扣留事件,現時政府作出的協助十分不足,營救漁民往往變成議員的工作。假若日後發展遠洋漁業,涉及的糾紛必會大大增加,政府必須考慮此情況,支援漁民處理各種事故。
根據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的數字顯示,二○○○年海魚捕獲量達九千五百萬公噸,總產值達六百億美元,但當中並無香港的一份。我們的漁業發展已落後於其他地區很多,過往許多公海漁場,如大西洋及北太平洋,我們未能把握時機進場,現今因已實施配額制度,香港漁民要進場作業根本上是沒有可能。若果我們的政府有視遠洋漁業是漁農界的事,不加扶持,當所有公海漁場都進行規範化管理後,我們可能喪失發展遠洋漁業的機會,白白讓數以億美金計的產業在我們的手裏溜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