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09] 多次簽注遊港澳深圳先行
【本報記者于濱、韓步勇、通訊員黃宇珊廣州八日電】記者從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處獲悉,為方便內地居民赴港澳地區探望直系親屬和促進旅遊業的發展,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決定進一步放寬赴港澳地區的限制,允許內地子女赴港澳探親可申請多次簽注、允許赴港澳地區旅遊申辦兩次有效簽注。
新政策為港澳居民在內地的子女前往港澳探親提供了更多的方便。以前,除夫妻類探親可以簽發三個月多次探親簽注以外,其子女只能辦理一個月一次探親簽注。
按照新的政策規定,香港或澳門居民在內地的十八周歲以下的子女申請赴香港或澳門探望父(母),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根據其申請,簽發一個月一次、三個月一次或三個月多次探親簽注。
深圳試點 逐步擴至全省
【本報記者廖雅猛北京新聞中心八日電】據此間權威人士透露,中央已經同意在深圳試行深圳居民以個人身份赴港旅遊。深圳居民可憑居民身份證及相關資料到公安部門辦理赴港通行證到香港探親、旅遊及進行商務活動。
據稱,上述措施將先在深圳試行。根據香港特區政府的建議,中央正在研究將此做法從深圳擴大到廣東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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