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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2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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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21] 專業人語:創造職位

林學甫

 近日看到兩則與就業有關的消息,頗有感觸。一是政府提出「中年再就業培訓計劃」,建議每月資助一千五百元給僱主,以聘請四十歲以上失業人士;二是本港四大商會舉行空置工廠大廈轉型研討會,與會者向當局提出以分期方式補地價,紓緩業界在改變舊工廠大廈用途、開拓新工業初期的財政壓力。前者可稱之為「買職位」,政府熱衷此道;後者可稱之為「創職位」,有關部門卻冷眼相待,不予同意。筆者一直都質疑:救濟就業,難以持久。用錢「買職位」給中年人,絕非長久之策。由於中年人失業不斷增加,現時的中年待業者至少超過六萬人。政府能夠拿出這麼多的錢為他們「買職位」並維持他們的飯碗嗎?這當然是不可能的。要解決中年人的就業問題,最重要的是要創造就業職位,要讓僱主沒有津貼也搶聘中年人。只有這樣,失業問題才可以真正紓解。

 香港自工業北移以後,工廠大廈空置率一直高企,業主既蒙受損失,社會也在浪費土地資源。將工業樓宇靈活轉型,重新規劃,引入嶄新的發展概念,會創造大量的就業機會。「創職位」當然比「買職位」好得多。業界希望政府有靈活的辦法處理補地價問題,這是可以理解的。有關部門應該急商界之所急,對於這種既利商又利民的要求,積極給予支持。如果是因為有甚麼條例規限而暫時不能作出分期方式補地價的安排,政府就應該盡快修例;如果根本就沒有甚麼條文的限制,有關部門只是出於過往的習慣思維而否定商界的要求,那就更不應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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