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06] 預算案滅赤救港部分措施
振興經濟
■把公共開支佔經濟22.3%壓縮至20%以下
■設立十億元基金,大學籌得私人捐款,政府等額補助
■未來五年平均每年預留約二百九十億元作基建開支,與過往五年相若
控制開支
■致力控制公共開支,在○六/○七年度削減經營開支二百億元至二千億水平:
■公務員編制減少百分之十,推出第二輪自願離職計劃及暫停招聘公務員
■公務員在未來兩年分兩階段減薪百分之六
■社會保障援助下調百分之十一
增加收入
■在未來四年開源二百億元,今年提出其中一百四十億元的措施:
■邊際稅率及稅階回復至九八/九九年寬減前的水平
■免稅額回復至九八/九九年寬減前的水平,但維持供養祖父母、父母、兄弟或姊妹及傷殘受養人免稅額及個人進修等扣除項目
■調高標準稅率一個百分點至百分之十六
■增加利得稅一點五個百分點至百分之十七點五
■分兩年調高物業稅一個百分點至百分之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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