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21] 文匯論壇.填海與環保之爭
鄭宇碩 城市大學講座教授
今次填海之爭,反映政府對民意評估不夠細緻,對突如其來的反對聲音準備不足。立法會和環保組織的表現,也反映對市民問責有嚴重不足。
最近維港填海問題頗引起社會上的爭議,這其實是很正常的現象。一些環保組織批評政府的基建計劃缺乏環保的考慮,引起市民的關注,政府要急謀應變:這在一個言論自由的現代化大都市經常發生,有時甚至會出現一些小規模的暴力事件。
本港的市民和壓力團體一貫溫柔敦厚,尊重法治。一般而言,香港的基建計劃均能順利進行,鮮有受到環保組織和其他壓力團體的具體行動阻撓,因而不但節省公帑,完工日期也不致受到影響,這是香港可引以為傲的。
政府疏於評估民意
今次維港填海之爭,導火線是保護海港協會一士諤諤,爭取到輿論的大力支持,對政府構成重大的壓力。特區政府對民意的評估不夠細緻,對突如其來的反對聲音未有充分準備,以致進退失據,損害了政府的威信。其次,維護法治精神,要做到避免利用灰色地帶,甘願為尊重法治付出代價。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官員就事件的處理,有值得批評的地方。
立會和環保組織
對市民問責不足
不過,立法會和其環保組織的表現,也反映對市民問責有嚴重不足之處。立法會的會議記錄顯示,當財務委員會通過政府三十五億元填海工程撥款的要求時,並無任何一位議員有任何提問。反對填海工程者自然可以批評過去立法會對工程的支持,而現階段一些政黨及議員對政府提出嚴厲的批評,似乎不負責任,在搞政治投機。
事件其實亦反映政黨和立法會議員資源不足,缺乏能力去仔細評核政府每項工程撥款的要求,故此出現這次相當有爭議性的填海工程居然在財務委員會內完全沒有質詢的情況下順利過關。
其他環保組織保持緘默
當保護海港協會猛烈抨擊政府之際,市民留意到其他的環保組織絕大多數未有表態,甚至拒絕參與電子媒體的討論。原因大概是它們的代表參與了城市規劃委員會和其他有關的諮詢組織,過去認為政府政策已經作出了適當的修訂,因而同意了政府的填海工程。面對輿論的批評,它們覺得最好保持緘默。
民主決策的利與弊
在道義上,壓力團體代表參與政府的諮詢組織,經與政府磋商,爭取到政府修訂政策,與政府取得協議後,應該有責任去向公眾解釋政府的政策。最起碼的交待是讓公眾知道該壓力團體提出過什麼意見,政府採納了什麼意見。
民主政制尊重各方面應有的權利,各參與者亦應該負起應負的責任。民主的決策過程效率很可能較低,但通常可以避免犯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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