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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3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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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租房業主 居者無其屋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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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文:本報駐北京記者 祝莉

 位於正義路北京市政府信訪辦的大門口永遠熙熙攘攘、人來人往,而細心一點的人會發現,每逢周一,無論晴雨,這裡會多出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大都已過中年,清一色北京口音,人手一堆複印資料,衣衫過於樸素。他們是誰?他們就是北京由來已久的經租房主-老北京人中最破落的一族。對於大部分人來說,經租房幾乎是個生僻詞,而對於他們,這個詞關乎命運。

 「現在人搞投資買保險,以前沒有這些,有點錢就置房產,日後出租留作養老,北京人俗稱吃瓦片。」經租房主馬連福的爺爺是開飯館的,解放初賣掉飯館在瓷器口買下24間半房,從此便在北京落了根。1958年6月底,對私有出租房屋的社會主義改造開始了,「街道開會動員私房主把房子拿出來由國家統一經租,支援社會主義建設。」住在鼓樓西大街31號的馬吉昌那年17歲,他清楚地記得。

僅得總租金的20%

 「說是動員,實際上是強迫,我父親想不通,回到家關起門來便痛斥『有強權無公理!』」從此以後,這所三進四合院便嘈雜起來,10戶人家、40多口人蜂擁而入,馬家三代人不得不從前院退到中院,再從中院退到後院,三代人蝸居在政府規定的4間自留房中,每月從房管局領取42塊9毛8的房屋定租,佔政府向住戶收取總租金的20%。

「租來租去租沒了」

 這42塊9毛8拿得並不安穩,1966年文革開始,紅衛兵將勒令私房主交出房地產證的大字報貼到了馬家的院牆上,稱私房主是「剝削階級的狗崽子」,勒令私有房屋一律收歸國有,停發經租房定租,逾期不交地產證後果自負。「那年代,『後果自負』就是要出人命,誰敢不交!我趕緊跑去交了房地產證,父親如釋重負。」馬吉昌還補充了一句:「這宅子原是清隆裕皇后御前太監崔氏的外家,是祖父花20塊金條從馮玉祥的手下孫師長那裡買下的,怎麼租來租去房子就給租沒了呢?!1980年我去房管局要房子,人家說我『反攻倒算』,這是什麼道理!」

 比馬吉昌處境更糟的是馬連福家,他父母死得早,全靠每月三四十塊錢的房租維持姐弟倆和爺爺的生活,房屋經租以後,房租減少至15塊6毛1。初中被保送到匯文中學的馬連福因此輟學。

房主靠撿垃圾維生

 77年,房屋產權人爺爺去世,居委會的人就將同住的姑奶奶從家裡趕了出來。「連還在著火的爐子都被提走了」,其後,街道辦事處一位姓梁的幹部強租了下來。86年馬連福從河北回來沒房住,只好擠進姐姐家。

 夫婦倆都沒有工作,至今靠給人照相維生。「守著20多間房子沒房住,女兒考上北大,急了我還去天安門撿易拉罐。這一切都是因為經租房。」

經租房「動員」 前後僅十天

 1949年新中國成立以來政府部門及各類國家企、事業單位的迅速激增使得北京一度出現住房緊缺局面。為了解決城市住房問題,從1954年開始,北京市政府開始動員市民將私有空房出租。

「經租房」之由來

 「經租房」一詞最早源於1956年1月18日的一份中央文件,這份文件提出了「對城市房屋私有制」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設想,「由國家經營租賃」,即「由國家進行統一租賃、統一分配使用和修繕維護」超過一定面積的私有出租房屋,並每月返還固定租金,幫助私房所有者「從剝削者變成自食其力的勞動者」。

 見識過「三反五反」等政治運動的私房主們很快行動起來,紛紛向人民委員會「主動提出申請,積極要求接受私房改造」。因為在當時,被列為改造對象就意味著政府在清算舊社會「剝削所得」的同時,賦予了房主脫胎換骨獲得新生的機會。據1958年7月10日《北京日報》的一則消息,北京經租房「動員」工作從58年6月10日開始,到21日結束,前後僅用了10天。

 但經租房主戎權環至今也鬧不明白,「本來是支援國家建設,怎麼租著租著就變成『剝削者』了!」

 據統計,北京市被政府經租的房屋涉及到六千戶,24萬間,380萬平方米。而在全國,這個數字則超過1億平方米。

業主無賠償 租戶發橫財

 2004年,拓寬舊鼓樓大街的推土機推到馬吉昌的家門口,馬先生急了。但一直擠住在院子裡的住戶卻將其視為改善住房條件的一次機遇,那些在單位已經分到房的住戶更是將其視為一筆意外之財。「平日裡在外面有房的人全都回來了,10戶人家共獲得400多萬拆遷款,跟天上掉餡餅似的!有的還高興地跑來對我說『這回咱也成了房主了』,然後跑去買汽車。」而馬吉昌的弟弟卻因為「家裡有私房」而無權享受國家福利分房。據馬吉昌介紹,這樣的現象在經租房戶中普遍存在。

 進入21世紀,拆遷的鐵錘在北京舊城內遍地開花,這些地區也是經租房集中之地,與此同時二環以內地價飛漲,「拆了房,連根據都沒有了,我們還去哪討公道呢?」經租房主丁年一家因為拒絕在拆遷協議上簽字,於2005年3月29日被強制拆遷。

當年政策難抵如今法律

 於是,經租房主們開始了新一輪上訪,國務院信訪局、全國人大信訪辦、全國政協、北京市信訪辦、北京市人大、建設部……在經租房問題上,建設部信訪辦李建安堅持認為,經租房是社會主義改造不容質疑的成果,其所有權歸國家所有。當記者問及經租房的法律依據時,李處長回答是,現在講法律,那個年代講政策,關於經租房的性質確定常見於當年國家有關部門的各相關文件和批覆之中。

與房管部門的「歷史之爭」

 據了解,在每一個經租房主的資料夾中都能找到1954年憲法的複印件。因為那上面印有這樣一句話「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各種資料的所有權。國家依法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繼承權。」「憲法制定在前,經租房政策在後,可我們為這房奔走了十幾年,法院就是不受理,讓我們去找建設部,建設部非把經租房與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混為一談,說它是社會主義改造的碩果,因此要『尊重歷史,予以維持』。」經租房主劉琤說。

 在2004年建設部所發的《建住房(2004)160號》文件裡也提到「尊重歷史」,然而其中「歷史」的含義引起了房管部門和經租房主的爭議,房管部門強調「歷史」所指的是社會主義改造後經租房歸國有的事實,而經租房主則認為應尊重歷史的原貌,當年經租協議並未涉及到產權的變更,按照最初國家經租時的協議歸還產權。「政府要尊重的是什麼歷史呢?難道是文革的歷史嗎?」站在北京市政府的信訪辦門口,經租房主劉琤不忿反問。

學者律師多迴避「經租房」

 採訪經租房問題是困難的,在對多個法學專家、政府官員及律師的採訪當中,記者得到的答覆大都是:我不了解這個問題。

 一位北京知名律師半開玩笑地對記者說:我們律師現在一不談拆遷、二不談經租房,因為研究這兩個問題既不會出什麼成果,也不與國際接軌!一位多年關注經租房問題的政府官員稱自己是「屢戰屢敗,屢敗屢戰」。在他最近一次收到的經租房問題政府答覆文件上面,依然印著「尊重歷史」的字樣。他感慨道:他們都是安分守己的老百姓,他們都是自家房產的合法繼承人,政府有什麼理由不依據憲法和法律,滿足他們的合理要求呢!

 這位官員最後叮囑記者:「在報道中如果提到我一定要謹慎,我不怕丟官,但如果我丟了官,這世界上將又失去一個為經租房主們說話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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