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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2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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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檢會倡設新廣播公司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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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昨日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並向記者解釋相關構思。左起﹕胡恩威、徐林倩麗、梁天偉、黃應士(主席)、馮美基、陳景祥。本報記者曾慶威 攝

 【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香港電台維持現狀、過渡成為獨立機構還是被「殺」,一直成為專責檢討香港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報告書的公眾關注點。委員會昨日正式發表報告,建議最快於兩年後,成立獨立運作的「香港公共廣播公司」,專責提供公共廣播服務,而首個財政周期的開支全數來自特區政府撥款。不過,報告表明,不同意由香港電台「過渡」成為「香港公共廣播公司」,而應有一個「全新開始」。

 至於港台的路向,報告書未有提及。有學者認為,根據委員會建議,港台未來可能的出路只有3個可能(見表一)。

建議特首委任董事局

 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昨日向特區行政長官提交報告,主席黃應士隨後在記者會上指,委員會建議設立全新的公共廣播法定機構,名為「香港公共廣播公司」,擁有編輯獨立和節目自主權,由特首委任的董事局負責制定目標策略。而機構經費主要來自公帑,報告建議機構成立初期,全數開支來自政府撥款,最遲在第10年將政府撥款減至八成,其餘兩成來自其他收入(見表二)。

 報告又建議,該「公共廣播公司」應重新籌組,而非把港台轉變成該新機構。黃應士解釋,報告建議成立的新機構是由零開始運作,港台並不適宜過渡成為這個全新的機構:「新的架構,沒有理由要去管治另一個有79年歷史的機構,這樣會綑綁著新的機構,很難做事。」

 報告指,港台是政府行政部門,有責任推行政府政策,獨立性及節目公正性會受質疑,而將港台轉為公共機構,亦會改變員工的受聘條件。委員陳景祥解釋,他們在撰寫報告期間,曾諮詢過港台員工的意見,不少員工對轉制以及改變公務員的身份有保留,且港台工會已向委員會清晰表達了立場,即普遍員工不希望改變公務員身份,故要港台轉型為新的公共廣播公司,存在很大困難,並非良策。

港台角色由政府決定

 不過,報告並未提出新公營廣播機構成立後,港台何去何從的問題,黃應士指,港台是政府部門,政府將來成立公共廣播機構後如何調整港台角色,也超越是次檢討範圍,故委員會不作討論,而應由政府決定。

 黃應士建議,新機構可吸納港台有經驗的員工,亦可在其他電子傳媒機構招聘人才。至於新機構主要由政府撥款會否再蹈港台覆轍,被轟用公帑罵政府,他回應說:「總會有人批評,就算經營商業的廣播公司也會有人批評,行得正怕甚麼,不用政府的錢,邊個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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