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幼岐 資深評論員
美國商務部六月十五日宣布,將加強對中國出口高科技產品的限制。有關受規管產品的名單,包括飛機、飛機引擎、慣性導航系統、航空電子系統、激光、貧鈾、光纖、水底攝影機、推進器系統、數種複合材料,一些可用於太空通訊和防空系統的電訊設備,總共為二十種。據說,原先計劃規管的高科技產品多達二十七種,如今只是二十種,言下之意已經是「寬大為懷」了。
筆者讀上述消息時,不禁有些疑惑,大家不妨一起來探討一下:
第一,中美貿易多年來一直處於很大的不平衡狀態,美方有巨額的貿易逆差,以二○○六年為例,美國對華貿赤高達二千三百二十六億美元。因此,美方接連數年不斷向中方施加壓力,要求減少逆差,爭取貿易平衡,甚至由財長以總統代表身份對華施壓,又多次以懲罰性關稅限制中國產品輸美。
美國的上述取態,實在令人奇怪。眾所周知,貿易包括國際貿易是雙方的事,不論順差或逆差,也都是雙方的事,美方一味向中國施壓,卻未見從自身查找原因,豈不是「奇哉怪也」?又豈不是本末倒置?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大潮流中,這樣的取態是不合適的。
中國真心追求貿易平衡
其二,中國已多次表明,中國的外貿方針是追求貿易基本平衡。為此,中國已改變改革開放初期「獎勵出口」的政策,以稅務優惠等措施「獎勵入口」。這對於美國這樣的逆差國,應該是一個增加對華出口的好機會。除此之外,中方代表團在多次貿易談判時,向美方作巨額的集團性採購,包括民航客機、核電設備、大豆、玉米等,金額動輒以百億美元計,顯示中方真心誠意尋求貿易平衡。假如美方也有此意,則不應以政治干擾貿易,即不應在對華貿易方面諸多設限。
其三,美國商務部長古鐵雷斯稱,這次限制二十種高科技產品輸華,「對國家安全、出口商和勞工就業均有好處」。古氏的這番高論難免令人有疑惑之處。「國家安全」的題目(或帽子)太大了,這裡姑且勿論。限制出口竟然對出口商和勞工就業「有好處」,那就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了。出口商做不成生意或不准做某些生意,不知有什麼「好處」?勞工因限制產品出口而不必開工或因此失業,又有何「好處」可言?總之,古氏的高見違背常理,令人莫名其妙。美國既然要以政治干預貿易,直說即可,這本來也是美方的權利,何必以這種偽善的說詞來進行解釋?
美國以政治干預貿易造成巨額逆差
其四,任何國家的產品都有高科技或低技術之分,這同時也是高附加值與低附加值的區別。從貿易角度說,任何買家都有權選擇賣方的產品。賣方可以不賣,一如美國限制某些產品出口,但不能硬性規定買方必須採購哪些產品;與此同時,賣方既有種種限制,就不可抱怨貿易出現逆差。從貿易角度說,站在中方立場,沒有理由不買美方的高科技產品而去買美方的低技術產品。中方當然知道高科技產品價錢貴、利潤高,但實事求是,技不如人,這個錢不能不讓對方賺,再說,這樣做也包含了「你發財,我發展」的涵意。但是,若論低技術產品,除了品牌或許不如美國貨、歐洲貨知名,在價格、質素、外形等方面,中國貨「又好又便宜」,中國有何理由要買美方的低技術產品?這樣簡單的道理,美國一定要明白才好。明乎此理,美方就不會過多地限制高科技產品的出口了。
在中美戰略對話中,貿易和貿易平衡也是一個重大的、主要的議題。美方既施壓要求貿易平衡,同時卻又限制高科技產品對華出口,顯然是矛盾的做法,也是不智的做法。中美要建立戰略夥伴關係,美方就不該限制高科技產品輸華。這是「損人而又不利己」的做法,哪又何必呢?(文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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