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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龍潭聖蹟亭的惜字亭
■吳潤凱
宋代名相王曾三元及第的故事在明清兩代流傳甚廣,幾乎家喻戶曉。說的是王曾之父生平見有遺棄的字紙「必拾而以香湯洗之,然後焚化」。有一天晚上,他夢到了至聖先師。至聖撫其背曰:「汝何敬重吾字之勤也。恨汝老矣,無可成就,當遣曾參來生汝家。」沒過多少時日,王家果然添一男丁,應驗了夢中徵兆,遂取名為「曾」。據說就因為其父惜字積下功德,王曾後來三元及第,官拜宰相。
歷史上的王曾確實是赫赫有名的狀元宰相,至於其及第的緣由,則恐怕是明清士人強加在其父頭上的光環。但我們由此卻可以認識到明清舉子對於文字的崇拜與迷信。
惜字即是尊重帶有文字的紙張,具體做法是將被人丟棄的字紙謹慎撿拾起來,清洗乾淨,並妥善收藏,再集中於惜字爐中焚燒,最後把紙灰埋於地下,或流入江河湖海之中。
其實,惜字行為由來已久。傳說倉頡作書,「天雨粟,鬼夜哭」。可見文字的產生在古人的心目中是一件驚天地泣鬼神的壯舉,其神秘性向來使人敬畏。北齊顏之推在《顏氏家訓》中講道:「每讀聖人之書未嘗不肅靜對之。其故紙有五經詞義及賢達姓名,不敢穢用也。」然而,在明代晚期之前,這種惜字精神只是讀書人個人的心理體驗,並沒有形成繁瑣的惜字程式。可以說,在顏之推的時代,對於文字的尊重是心誠則靈,而到了明清兩代,惜字不僅要心誠,更要付諸行動。
明清士人的惜字習俗一方面源於文字的神秘性與神聖性,另一方面則源於文昌帝君的普遍信仰。文昌帝君原為四川梓潼一帶的一種地方神,本稱「梓潼神」,經過歷代政府的封授,至元代延祐年間被正式冊封為「輔元開化文昌司祿宏仁帝君」,俗稱「文昌帝君」。至此,文昌帝君成為主宰科舉士子命運的神祇,文昌信仰隨之興盛。敬惜字紙與文昌信仰的關係在此後的各種勸善書中均有體現,而諸如《文昌帝君惜字律》、《文昌惜字功過律》等清代流播廣泛的惜字律,更是直接以文昌帝君的名義勸人敬惜字紙。
這些惜字律以功過格的形式規定各種對待字紙行為的獎懲措施,到時候功過相抵,自有報應。比如,前面所述王曾之父屬「平生偏拾字紙至家,香水浴焚者」,可記萬功,其因果報應是「增壽一紀,長享富貴,子孫榮貴」。照此說法,王曾三元及第應是文昌帝君顯靈的結果。至於犯了「褻字罪」者,則會受到相應的懲處。如,「將人錢買要浴焚之字紙,取用作踐者」為一百罪,其因果報應是「殀折,子孫貧賤」。諸如此類,從正反兩面規訓著時人,特別是士人的惜字行為,頗有幾分法律的味道,只是後者出於國家權力,而前者出於內心震懾罷了。
那麼,文昌信仰與惜字律在士人中間被普遍接受,反映了怎樣一種社會心態呢?
清代以來,隨著人口的激增,參加科舉考試的人數也在成倍增長,但是生員數目卻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保持著明末的額度,沒有隨應試人數而相應增加,這就使得科舉競爭日趨激烈。基於神靈信仰的世界觀,很多士人在作好科舉功課的同時,將科舉勝出的機運押在主掌文運的文昌帝君身上,並通過惜字等積陰德的善行來為此增加砝碼。這種利己主義的動機與顏之推等人敬畏文字的傳統並行不悖,兩相合流而形成了影響深廣的惜字習俗。
據台灣學者梁其姿《施善與教化》一書的考證,最晚在康熙年間,以惜字為由的組織已經出現。由於惜字的流行,促使志同道合者聯合起來組建惜字會或惜字社。作為慈善機構的惜字組織,也兼做其他善事,施棺與埋屍就是其中的一項。但這也不是純粹的善舉,而仍與科舉功名相掛鉤。
許奉恩《里乘》記載了張玉常的事蹟。張玉常未發跡的時候,曾赴金陵參加秋試,途經牛渚,見上流一女屍,赤體浮水面。張心中惻然,連忙讓人將女屍打撈上岸,裹以紅氍毹,又出錢買了一副棺材,將其妥善埋葬。
科考結束,房官與典試官每夜閱卷完畢準備就寢之時,總會看到一位紅衣女子立於帳外,口誦「且士林有氣節,而後朝廷有功名」二句。等閱到張玉常的考卷,開篇正是這兩句話,二人頗感驚異。待細閱其文,則盛讚不已,故向上呈薦。張因此拔得頭籌。揭榜後,張前往謁見,二人以所夢女子相詢。張沉思良久,答說,想必是葬女一事,故其來相報。
張玉常科舉之旅的順暢想來真是離不開所葬女子的暗中相助,否則,縱有才氣萬千,如何能在浩瀚的科舉試卷中被閱卷者特別關注,這仍是個未知數。因此,記載此事的許奉恩也感慨:「科名自有定數,豈人力所能為耶?」具體到張玉常的埋屍善舉,則他本無功利之心,僅是出於惻隱之心,但是,當許奉恩記下這則因果報應故事並被人閱讀的時候,士人們肯定會被埋屍善舉與科舉拔冠的因果對應所深深吸引。這也就是造成了大批惜字會施棺、埋屍行善的原因所在。
無論是惜字,還是埋屍,這些善舉的本意並無多少利己傾向;然而,經過不斷的宣傳與教化,當這些善舉在社會上引起普遍熱衷的時候,便帶上了濃烈的功利色彩。應當指出的是,行善者的動機並無損於慈善本身的價值。只要路無凍死骨,社會利益就得到實現,而那些行善者所熱衷的陰德,就留著讓文昌帝君慢慢計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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