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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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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心戰室》:對沖有理 錯在用「阿Q」


http://paper.wenweipo.com   [2008-10-22]

.股壇自由人.

 公司對於價格波動較大的原材料,買入期貨作對沖,是正常的經營行為,對外匯亦然,問題是中信泰富(0267)這次巨虧是錯在用俗稱「阿Q」的「累計股票期權」(Accumulator)作對沖。公司如要為一些遠期的外幣作對沖,一般而言只有三個選擇:

1.買入或賣出相關外幣的期貨作對沖;

2.外幣掉期協議(和交易對方交換所持的貨幣直至到期日);

3.買入認沽和認購期權。

 假如選擇第一和第二個方法,最終的風險理論上可減至零,當然亦沒有盈利可產生,而第三個方法就好像保險金原理,即是只付小許保險金就可將風險減除。像今次中信泰富的事件,公司假如顧慮未來業務上所用的外幣會升值,就應買入相關外幣的期貨或買入認購期權。

 但公司錯誤撰擇購入Accumulator這類票據做對沖,就等於原本應付出保險金變為收取保險金沽出認沽期權,所以損失便一路擴大,好像無底深潭。

 Accumulator其實就等如投資者沽出了認沽期權,假如相關資產下跌的話,投資者便要承受整個合約期所訂相關資產下跌的風險,但如果上升的話,投資者只收回由訂立合約日起計到資產到達收回價那段時間的期權金,故此投資者會比原本只是沽出認沽期權的風險更大。

 例如整個合約期是200天,每天買入一個單位,假如單位價格向下,投資者便要成受200個單位的損失,但如合約期內例如15天就到回購協議價,投資者只等於賺了15天的認沽期權金。

 中信泰富公布,原本希望收取更多利潤而將Accumulator合約期減小至每月計價一次而引至損失擴大,理由是假如合約期長一些,在合約期內雖然單位的價格向下,但只要價格於到期時回升便可減少損失;但合約期太短的話,計價的次數就多了,那樣每次短時間的價格向下也要即時計數,所以損失便會大過遠期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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