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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巴若要調整車費,須向運輸署提出申請及建議幅度,並提交收支狀況數據,審批時間需時半年至1年。
【本報訊】(記者 嚴敏慧、朱樂汶)運輸署罕有地叫停港島東區4條專線小巴加價的申請,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表示,事件不存在批准加價後撤回問題。她解釋,運輸署對小巴加價申請有一定審批程序,先要評估加價申請,認為有理據,才會諮詢區議會及社會人士。但今次的專線小巴申請,運輸署仍未作最後決定,在考慮諮詢的意見及最新數據後,決定不批准加價。
近日亦有批評指出,運輸署就綠巴加價事宜交予區議會的文件中,稱「原則上同意」申請,有玩弄文字之嫌。運輸署日前就事件回應稱,一直沒有批准該4條路線的加價申請,因此不存在撤回批准的情況,沒就文件用詞上作任何解釋;事隔數天,運輸署發言人昨承認,該署在發放消息時的用詞仍有改善空間。
另外,「短加長減」方案鬧至滿城風雨,鄭汝樺昨日表示,已承諾新界的士司機加快審批,相信方案可在農曆新年前落實。對於有市區的士司機反映「短加長減」收入大跌,鄭汝樺說會密切留意的士司機的收入情況,定期檢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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