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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昨稱,由於市場對延禁售期反應強烈,證監會正加緊工作評估公眾所發表的意見。本報記者張偉民 攝
【本報訊】(記者 林淑儀、顏茜、卓建安)港交所「延長上市公司董事股份禁售期」一事,昨出現戲劇性的發展,以敢言著稱的陳啟宗旗下恆隆集團(0010)及恆隆地產(0101)昨突發聲明,強調公司支持港交所延長董事禁售期的措施,並澄清公司從未同意參與早前刊發反對延禁售期的公開信的聯署行動,也無授權將公司名字列入公開信中,而是被誤列於名單中。分析認為,恆隆高調發聲明支持延長董事禁售期,勢令爭拗升級,事件倍添暗湧,考驗當局的斡旋智慧。
無同意聯署反對廣告
恆隆地產執行董事吳士元昨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集團並無以口頭承諾或簽署文件等方式表示參與聯署行動,並已去年12月29日得悉事件後,即時去信負責組織的公關公司要求作出澄清及更正,至昨日止共已發出3封相關信件。鑒於公關公司一直只回覆會考慮有關要求,但在昨日下午1時前未有任何更正行動,集團基於股東利益考慮即發出澄清聲明。
不過,有關的公關公司向本報表示,該次聯署行動公司是可以透過電郵、傳真及口頭作出回覆。她稱,早前是接獲恆隆一名高層人員作出口頭同意參與公開信行動,故不清楚恆隆集團昨日發聲明的原因,亦不願作任何猜測,並指尊重恆隆是次行動。她強調,這次屬個別事件,且無其他參與聯署公開信的公司有類同的反映。
港交所上市委員會於去年初推出一系列上市規則改變的諮詢文件,18項諮詢項目中一項涉及延長公司董事禁售期,有關公眾諮詢期由去年1月到7月。諮詢期間,並無大公司或者知名人士對此表示強烈反對,直至在該條例即將於今年元旦執行之際,236家本港公司於上月29日聯署在本港各大報章刊登廣告,高調反對有關延長公司董事禁售期的新例,其中包括長實、和黃、恆地、新地、新世界及恆隆等藍籌公司。
面對強烈反對,港交所上市委員會並無放棄執行有關條例,只是將執行日期延長3個月至今年4月1日。雖然港交所上市委員會無意撤回有關修訂,但證監會對該條例仍可操生殺大權。當初證監會批准該條例,亦有權撤回,而政府亦要求兩家監管機構對新修訂的條例作進一步考慮,所以市場的焦點都落在政府身上。
證監會對條例仍操生殺權
證監會行政總裁韋奕禮昨稱,由於市場對延禁售期反應強烈,證監會正加緊工作評估公眾所發表的意見,分析其中是否有未考慮到的新因素,並與港交所商討下一步行動,但並未正面回應會否再作諮詢或將4月1日的實施日期進一步推遲。而市場另一個高度關注的議題,即取消「一業兩管」、成立單一監管,韋奕禮表示,迷債事件的確突顯金融系統出現問題,但調查結束前,尚不能斷定是前線人員失職抑或是監管機制失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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