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曾少妍)政府將於今年上半年推出3條流動電視廣播頻譜公開競投,最快明年投入服務。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表示,流動電視屬於個人資訊,監管將較寬鬆,不受廣播條例規範,但重申節目仍受淫褻及不雅條例及保障個人私隱等法例規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秘書長蕭如彬昨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指,3條流動電視廣播頻譜可提供26個電視頻道,成功投得頻譜的營辦商必須提供可以覆蓋一半人口的流動電視及其他增值服務,包括數碼聲音廣播。他說,營辦商將不受現行廣播條例規管,但需要接受一般法例規管及遵從一套自我規管的業務守則,聲音廣播也需要取得廣播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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