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羅洪嘯20日電】國家審計署今日公佈的「2008年全國審計情況」統計結果顯示,全國審計機關去年對34,389人完成經濟責任審計,共審計124,139個單位,包括112名官員在內的499人因審計問題被移送司法、紀檢監察機關查辦。通過審計調查,共為國家增收節支868億元,其中已上交財政556億元,已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55億元,已歸還原渠道資金257億元。
審計後,核減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投資和結算額363億元,幫助被審計單位和有關單位挽回或避免損失127億元,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移送事項1,410件。
與此同時,2008年各級審計機關共出具審計報告11.56萬份,報送專項審計調查報告10,133份,向社會發佈審計結果公告3,140篇。提交審計專題報告、綜合性報告和信息簡報14.4萬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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