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家發改委日前公佈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規定,正部長級別的官員辦公室使用面積不能超過54平方米,縣長書記不能超過20平方米;中央國家機關副部,正司局,副司(局)級,處級和處級以下的辦公室使用面積分別為42、24、18、9、6平方米。據悉,此舉目的在於提倡貫徹艱苦奮鬥,禁止借用刺激經濟之名大搞樓堂館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