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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郭曉樂、唐苗苗,實習記者 張西陸)針對國家發改委於月初公布《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粵港兩地政府決定成立「粵港推進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實施協調小組」,並會集中在金融、服務、基建及創新科技4個領域(表一),定出落實《綱要》的策略和目標,及時檢討工作進度。同時,雙方又同意在粵港合作聯席會議框架下,成立第22個專責小組,負責推動粵港金融合作,並會在近期內選取和推進一些合作項目,長遠目標是令珠三角的金融資源突破體制和機制的障礙,自由流動。
粵港合作聯席會議昨日在廣州舉行第12次工作會議,特區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和廣東省副省長萬慶良率領雙方官員,就如何落實《綱要》中有關粵港澳合作的部分,進行深入討論。
第12次會議達4點共識
會後,兩人在記者會上宣布雙方達成4點共識(表二),並同意會集中4個合作領域推動落實《綱要》,以便更有效和快速推進《綱要》的落實和跟進工作;粵港兩地政府決定成立「粵港推進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實施協調小組」,作為推進落實具體工作的核心動力。小組會分別向香港特區政務司司長唐英年與廣東省副省長萬慶良匯報,而香港特區政府方面會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高層代表當組長,成員包括有關政策局和部門的高層代表。
同時,粵港雙方又同意,利用《綱要》賦予的契機,在多層面推動粵港合作,而為了使粵港澳三地可適時共謀對策,開展粵港澳三地共同規劃,粵港兩地政府又會聯同澳門特區政府,商討建立三地共同開展區域合作的機制和合作內容。
聯同澳門建區域合作機制
萬慶良在記者會上表示,正如廣東省委書記汪洋所言,《綱要》是尚方寶劍,既開闢粵港合作廣闊的空間,也提供有益政策保障︰「在《綱要》下,深化粵港合作,我們有更多的空間、更大的潛力。」而展望未來,唐英年深信,粵港雙方若能在《綱要》的框架下進一步明確分工,優勢互補,必能產生更大及更廣泛的協同效應,創造多贏局面。
出席會議的香港特區主要官員包括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以及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運輸及房屋局和發展局的代表。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省港澳辦主任唐豪與有關部門負責人亦出席是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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