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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中在4個領域推動落實《綱要》,包括金融業、服務業、基礎設施和城市規劃、創新和科技,並建議將「綠色大珠三角地區優質生活圈」納入國家「十二五」規劃;
2.成立「粵港推進珠三角改革發展規劃綱要實施協調小組」,定出落實《綱要》的策略和目標,及時檢討工作進度;
3.粵港澳共同商量建立三地共同開展區域合作的機制和合作內容,開展粵港澳三地共同規劃;
4.利用《綱要》賦予的契機,多層面大力推動粵港合作,包括增加粵港雙方會議的密度,推動香港特區政府和各界與珠三角9市的交流合作,並在研究區域合作規劃方面引入更多社會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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