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公屋住戶因為拒絕就公屋住戶入息抽樣統計調查提供入息資料,昨日被法庭判處罰款2,400元,是首宗被檢控及定罪的同類個案。房屋署2007年1月開始,每月進行一次公屋住戶入息抽樣統計調查,目的是蒐集精確的公屋住戶入息資料,以進行統計分析,有關調查屬強制性的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