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新華社1日電:原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田文華不服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於2月1日提起上訴,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上訴人不構成指控所涉罪名。
據田文華的辯護律師梁子侃介紹,田文華的上訴書於2月1日直接遞交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1月22日,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原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2,468.741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