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去年12月,明愛醫院行政總監馬學章(右)及急症室主管吳奎為有病人在醫院門前失救致死事件解畫。 資料圖片
【本報訊】明愛醫院心臟病人門外失救事件的懲處報告接近完成,最快本周內公布。據悉,醫管局高層率領的專責委員會認為,明愛醫院行政總監馬學章及急症室主管吳奎需承擔責任,但「罪不致死」、毋須落台,懲處方案包括一段時間不獲升職加薪及接受警告。至於詢問處女職員及急症室女護士,則毋須處分。死者兒子楊飛龍不願評論是否滿意罰則,但認為處分與否也無法改變父親已死的事實。
運輸工人楊德祥於去年底在明愛醫院門外失救,事後明愛醫院行政總監馬學章親自撰寫的報告,雖然點出錯處,卻沒有交代懲處問題。醫管局隨即成立專責委員會,由該局行政總裁蘇利民擔任主席,檢討事件責任誰屬。
詢問處職員急診室護士無過
消息人士透露,委員會在了解事件後,認為馬學章及吳奎處理事件表現不理想,需要為事件承擔責任,尤其是馬學章,他在事發後翌日與吳奎一起會見記者時,堅稱詢問處女職員「跟足指引」處理及「已盡了力」,卻沒有就事件道歉;委員會認為兩人罪不致落台,懲處的方案包括一段時間不獲升職加薪,懲罰期長短則要檢討兩人日後表現而定。
至於事發初時沒有立即協助死者、只叫死者兒子致電999的詢問處女職員,及收到途經現場的醫生韋樂申電話、卻沒有即時要求增援的急症室女護士,專責委員會認為,由於詢問處女職員隨後有打電話向急症室救護車聯絡主任求助及確定救護車抵達現場,已盡力做到最好,她與急症室女護士並沒有犯嚴重錯誤,毋須要接受嚴重處分。
亡者子:父已死無法改變
明愛醫院失救事件死者楊德祥的遺孀,早前往法律援助署申請法援,準備入稟法院向醫院索償。死者兒子楊飛龍說,暫時仍未接獲報告,但處分與否無法改變父親已死的事實,也沒有想過應否嚴懲涉案的人員,他現時只想專心發展父親的運輸公司生意及照顧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