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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監會在06年因泄漏投訴人資料曾面臨巨大誠信挑戰。資料圖片
【本報訊】專門監察投訴警察課的投訴警方獨立監察委員會,於2006年發生泄露投訴人個人資料事件的餘波未了。一名精神病康復者身受其害,指事件不僅令他病情惡化,患上憂鬱症、害怕警察和疑神疑鬼;更長期被人電話騷擾,終迫令他改名、改電話和改通訊地址。他昨入稟,指警監會泄露其個人資料,要求賠償。
入稟控告警監會的原訴人原名鄧明,於2007年改名為鄧志光,年約30多歲,擁大專學歷,原從事工程行業,現待業中。
妄想自己被人跟蹤
鄧的胞兄昨向記者透露,胞弟於1998年因與同事爭吵被解僱後,患上思覺失調,2年後在西貢玩樂時,被警察拘捕調查,其間被警察暴力對待;他事後向警察投訴科投訴,再轉介往警監會跟進,惟調查進度緩慢,至2006年爆出網上泄露個人資料前,仍未有答覆。
及後,鄧就資料外泄再向警監會投訴,但會方稱此乃外判電腦公司責任。
而多名受害人如劉山青等亦提出訴訟,但法庭基於他們無受傷害,而得不到賠償,令很多受害人對事件不了了之。
常收追數騷擾電話
他續稱,胞弟於事發後經常接到一些追數、提供性服務等的電話騷擾,病情原已好轉的弟弟更因而患上憂鬱症和害怕警察,並妄想自己被人跟蹤和所有警察都認識他。
由於他服藥後變得癡癡呆呆,令其自2006年起,已轉了10份工作,且沒有一份獲聘超過1個月。
記者昨午到訪時,碰巧原訴人外出求職。鄧兄稱,將替胞弟的病情進行專業評估,加上多年來所花的醫療和生活費用,再決定向警監會追討的款額,估計金額達2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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