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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偉雄的幼弟「康B」,於02年涉綁架案提堂。
案中被告梁偉雄,綽號「大玻璃」,出身於「警察世家」,案發時隸屬青山警署軍裝巡邏小隊,4父子均警運不濟;其中父親梁沖於1994年被控在青山警署槍殺上司總督察梁子龍,其間梁子龍身中3槍,梁沖後來在高院獲陪審員判無罪釋放;綽號「康B」的幼弟梁偉康更涉綁架案判囚6年;二弟亦是警隊中人,負責駕駛警車。巧合的是,這個警察世家的父子3人,出事之前均駐守青山警署。
父親涉槍殺上司曾被控
被告的父親梁沖,於1994年任職反黑組警長時受內部調查後調回軍裝部,同年5月2日,梁就調職一事在青山警署衝入總督察梁子龍的辦公室,其間梁子龍身中3槍死亡。梁沖與辦公室外的同袍對峙,並3度企圖舉槍自轟,飛虎隊攻入辦公室將他制服。
梁沖1995年被裁定謀殺和誤殺罪名不成立,他聞判後雙手合十默思,然後起立向法官及庭內人士鞠躬。梁沖事後離開警隊擔任保安員。
胞弟冒警綁架判監6年
至於梁的胞弟梁偉康,綽號「康B」,1986年加入警隊,曾在新界北水災現場救出多名災民而受表揚;但因梁沖事件後,自稱在警隊內處處受針對;96年與黑幫和大圈幫過從甚密的「康B」,因違反紀律及收受利益入獄及遭革職,出獄後成為犯罪集團主腦,01年涉冒警夥同黨闖入錦繡花園一單位,綑綁女戶主及擄走其4歲兒子,意圖勒索1,500萬元。警方事後懸紅30萬元通緝他,「康B」潛逃7個月後自首,至03年「康B」因搶劫罪名成立被判入獄6年,當時審理該案的亦是高嘉樂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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