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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容根指超市售賣過期食品的情況已大為改善,但仍建議當局及超市加強巡查,以免市民健康受損。本報記者劉國權 攝
【本報訊】(記者 陳辰)超級市場售賣過期的預先包裝食品,時有所聞。根據民建聯於本月初在全港18區抽樣巡查結果顯示,在香港的80間超級市場中,他們發現13件過了保質期的預先包裝食品;在元朗一間超市的冷凍架上,更發現有一盒過期半年的蛋糕。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黃容根希望,政府應加緊巡查超市,以保障食品安全。
民建聯於今年3月3日至3月5日,以該黨18個地區支部作區域劃分,由各區域支部派員到區內巡察4至5間超市,結果在超市的普通貨架中,共購得13件過期食品。其中4件食品,在購買時已過了「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期限;另外9件食品,購買時已過了「此日期前食用」(Use By)期限。過期食品種類,包括罐頭、果汁、冷藏肉類、零食等;大部分食品超過期限日數都在一星期內,其中一件冷藏蛋糕的過期時間更達半年。
民建聯已將這批過期食品轉交有關當局處理。
半數超市平售快到期食品
黃容根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與2005年同類的巡查相比,當年共巡查了115個零售點,發現了68件過期食品,是次巡查搜出的過期食品明顯比較少,也是歷次巡查中發現最少過期食品的一次。
不過,民建聯在是次的巡查過程中發現,接近一半的超級市場,會將一些將屆食用限期的貨品,放進特設的特價欄或購物車內出售,這可能是在普通貨架中發現的過期食品件數減少的其中一個原因。
籲超市派員每晚檢查貨架
他續說,令人關注的是,是次巡查為歷年的巡查中,首次出現已過了「此日期前食用」的貨品比已過「此日期前最佳」為多。而根據現行法例,出售已過「此日期前食用」的食品屬違法行為,也會影響食用者的健康。因此,民建聯建議超市的管理人員,應加強派員巡查冷凍貨架上的食物,以及在每日晚上關門時檢查貨架;而政府人員也有必要針對性對貼上「此日期前食用」的食品作出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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