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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認為,保險公司應根據醫生意見作出判斷,「要推翻主診醫生意見,保險公司都要有很強的理據。」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鄭佩琪)保險索償投訴局接獲的醫療保險投訴持續5年上升,關於旅遊保單的投訴亦急增21宗,投訴委員會認為與去年泰國機場關閉有關,提醒市民旅遊保險並非「萬事保」,保障的每一個項目都有設定上限。有投訴人到布吉旅遊,因機場發生撞機而關閉,延誤24小時後抵港,由於撞機或機場關閉不屬受保範圍,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委員會亦同意保險公司決定。
另有個案投訴人到美國旅行期間,因左眼視力衰退及嚴重頭痛入院,被診斷為青光眼,另又要接受切除白內障手術;保險公司指投訴人旅行前左眼有問題,是慢性疾病,屬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拒絕賠償;惟委員會調查,證實投訴人是患上急性青光眼,故判斷其投訴得直。
徐福燊提醒市民,投保時必須準確披露所有已知道的資料,如有否患病、做手術,「知道的就要講。」有個案投訴人為5個月大兒子購買人壽保險,兩個月後,她的兒子死於嬰兒猝死症候群;由於投訴人沒有申報兒子患有地中海貧血症,保險公司以其沒有披露醫療紀錄為由,不作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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