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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傭涉漂白水混奶粉給嬰兒飲用解往屯門法院提堂。
【本報訊】印傭遭僱主終止僱傭合約前夕,疑將漂白水混入奶中,讓年僅9個月大的女少主飲用,被落案控以一項為危害生命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昨被解往屯門裁判法院應訊。印傭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5月22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後再訊。印傭其間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Lismiwati Muhari(30歲)留有一頭短髮,身形矮小。當印尼語傳譯員讀完控罪詳情後,她隨即點頭並以印尼語表示明白。
控罪指她於今年3月25日在天水圍天耀h一單位內,為危害盧海晴的生命,而非法及惡意向盧海晴施用毒藥或其他殘害性物或有害物品,即漂白水。
官指控罪嚴重拒保釋
控方反對被告保釋時表示,被告涉將漂白水加入9個月大嬰兒食用的奶中,指控非常嚴重,她在警誡下承認曾沖奶,但否認將漂白水加入奶中;而她與僱主間的合約前日已終止,在本港無固定居所,加上環境證供強烈,故反對其保釋申請,並申請將案件押後8星期,以待進行化驗、警方調查和取法律意見。
辯方申請保釋時,指被告現時月入3千多元,可交出1千元保釋金和每天到元朗警署報到,並可居於元朗的僱傭公司內。但裁判官施萬德認為,被告干犯的控罪很嚴重和一經定罪的判刑考慮,故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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